夜色深沉,山林传来窸窣声响。两道黑影手持强光,竟持枪非法狩猎。警方接获线索后,抓获两名涉案嫌疑人,现场查获气动力步枪及大量野生动物作案证据。
“那边有灯光闪烁,还有人影晃动,不对劲!”21时许,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章镇派出所生态义警队员发现山林边停着一辆可疑车辆,悄悄靠近观察,发现两名男子手持强光设备,在山林间行迹鬼祟。
“可能是非法狩猎!”义警队员立即向章镇派出所报告,并果断上前拦截。
两名男子听到动静仓皇逃窜,义警队员奋勇追击,将其中嫌疑人闫某控制,而另一人趁机钻入密林逃脱。
章镇派出所民警王嘉豪带队火速赶至现场,在闫某驾驶的车辆内查获气动力步枪一支,而闫某的手机相册更是触目惊心,大量捕捉野猪、石蛙的视频和照片收藏其中,被猎杀的野生动物哀嚎大叫,令人揪心。
“野猪是浙江省‘三有’保护动物,石蛙更是省重点保护物种,这些行为已涉嫌犯罪!”经审讯,闫某交代,自2024年起,他伙同刘某多次在夜间潜入山林,用强光照射、设套诱捕等方式,猎捕野生动物。
警方连夜布控,于次日清晨将逃窜的刘某抓获。令人震惊的是,刘某竟通过社交平台购买气动力步枪零件,自行组装成具有杀伤力的非制式枪支!面对审讯,刘某低头承认非法持有枪支的违法事实。
经鉴定,涉案枪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可击发金属弹丸,属于管制器具。被猎杀的野猪为浙江省一般保护动物,“三有”保护动物,蛙为无尾目叉蛇蛙科棘胸蛙,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三有”保护动物
目前,闫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刘某因非法携带枪支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非法狩猎、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均属违法行为!上虞公安将联合生态义警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若发现相关线索,请立即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