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拘留所接待大厅,在办案法官和调解民警主持见证下,徐某和王某终于达成还款协议,提前离开了拘留所。
徐某怎么都没想到,自己这辈子还会和拘留所打交道。因先前给他人担保借款,借款人出了事,自己需要承担相应债务,然而拿不出钱偿还的她被对方告到法院,区人民法院给予其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戴上手铐,穿上囚服,被送去拘留所的徐某在法律的震慑下有些慌了神。入所后,她内心备受煎熬,吃不下也睡不好,管教民警察觉到徐某抵触情绪,找其聊天谈心,听她诉说委屈。
管教民警在谈话教育时感觉到徐某人品并不坏,只是思想上一时转不过弯。通过查阅案卷了解徐某的成长经历和家庭情况,民警又和办案法官摸清涉案双方性格特点和诉求,对徐某开展针对性法治宣讲,列举因拒不履行法院裁决的法律后果、经济后果和名誉后果。
通过情、理、法三方面教育,徐某逐渐消除抵触情绪,深刻意识到已生效的判决必须履行,即使拘留结束也还要还钱的道理,随即表示在自身能力所及的情况下愿意积极配合调解,并主动要求联系家属筹集资金。
最终,经过和办案法官、申请人关于还款方案多次沟通调解,徐某和对方达成了还款协议,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上虞区拘留所的积极调解下,仅用四天便得以圆满解决,徐某也被提前解除了拘留。
“要不是你们,我现在还待在里面备受煎熬。”几天后,徐某将一面印有“人性执法有温度 情理并重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拘留所,感谢拘留所民警的暖心相助,自己才能重获自由,和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