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既后悔又后怕,悔的是不该‘黑飞’,怕的是险些酿成大祸……”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上塘派出所,无人机飞手老刘(化名)从民警手中接过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双手止不住地颤抖。
今年7月,老刘在未提前报备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操作无人机飞至500米高度,远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120米适飞上限,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尽管未造成实质安全事故,但该行为影响恶劣。发现该情况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调查,依法对老刘作出行政处罚。
“杭州全域放飞无人机限高120米,超限高飞行需要报备审批,这是维护城市上空公共秩序,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红线’。万幸此次‘黑飞’没有造成事故,否则难逃刑事处罚。”处置民警严肃告诫。老刘当场表示悔过,承诺绝不再犯。
“黑飞”的危害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
1、扰乱航空秩序。无人机进入“禁飞”区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扰乱空中交通管制,危害空中交通安全。
2、危害公共安全。没有资质的飞手一旦操作不娴熟或出现失误,容易误伤他人和自己,威胁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后,真高120米以上空域都属于管制空域,无人机飞行需提前申请报备。
飞行无人机,首先应取得相应资质,实名登记注册并严格遵守“条例”相关规定,安全有序飞行。
警方提醒
“黑飞”非小事,违法必担责。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有关规定,在飞行前依法履行实名登记、空域审批程序,在飞行时严格遵守飞行规则,不超高、不在管制空域飞行,共同维护本市低空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