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人民公安报社(中心)1号楼A203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XWCMZX2024-006
(三)采 购 人:人民公安报社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 196,680.70 元;最高限价: 196,680.70 元。
三、项目需求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右安路9号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1号楼2层,建筑面积93.6平方米,拟改造为1间面积为29平方米的办公室和1间面积为60平方米的会议室及1间4.6平方米独立卫生间;
(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三)合同类型:固定总价;
(四)本项目优先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有意向报价的供应商可在我单位联系人处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和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
(六)供应商须入围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政府采购工程定点名录,须提供相关入围通知书并加盖公章;
(七)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B本。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必须自工程开工日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报价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内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含单项及汇总报价等,并提供公司资格及业绩证明文件等。欢迎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公司提供证明文件及报价,相关文件编制目录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382133951@qq.com。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6:00时。
六、比选方式
由采购人按照“综合评分法”选定本次采购的最终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老师
电 话:010-83731681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路9号B102室
人民公安报社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