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工程建设
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
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以下简称我方)因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拟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综合实力较强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工程建设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XWCMZX2024-008
2.3项目预算: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费用预算不超过20万元/年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要求响应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
3.1参照《北京市建设工作造价行业咨询服务费用计价参考》(京标价协〔2022〕71号)所涉咨询服务内容,结合我方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我方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要求,配合我方完成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本项目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含信息化工程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括但不限于预算、采购文件、合同、结算审计、决算审计等。
3.2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工程相关的其它审计(审核)工作。
4.项目要求
4.1响应单位应按照国家级行业相关标准执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4.2响应单位应当建立审计(审核)规范程序、审计(审核)文档材料准确完整、审计(审核)结论质量的三级复核机制,以实现对审计(审核)质效的全流程管控要求。
4.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经我方评估合格可续签,续期最多两年。
4.4实施地点:我方指定地点。
4.5响应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和标准,并依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审计(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具审计(审核)报告或意见建议,并保证审计(审核)报告或意见建议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等。
4.6验收标准:根据合同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4.7其他技术、服务要求:审计(审核)期间,响应单位应当确保审计(审核)资料安全完整,审计(审核)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审计(审核)工作结束后,响应单位应当将相关资料建档归档。
5.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5.1响应单位须为中央国家机关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定点供应商。
5.2本项目不接受响应单位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5.3响应单位须同时具备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5.4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6近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单位须提供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和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指:响应单位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
6.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6.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6.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右安路9号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B102室。
6.3文件售价:免费,现场获取,获取文件应携带下列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7.1时间:2024年11月28日15: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
7.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右安路9号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A209会议室。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8.1时间:2024年11月28日15:30。
8.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右安路9号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A209会议室。
9.比选方式
由采购人选定的3人(含)以上单数的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0.答疑投诉
采购人: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路9号
联系人:杨老师、殷老师
电话:010-83731639、010-83731059
电子邮箱:382133951@qq.com
11.其它
本公告及本项目成交公告在中国警察网上发布。
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