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民对于驾驶路虎女子殴打退伍军人事件非常愤怒,网络一直高烧不退。
事件的演化可能出乎了有些人的预料。地方相关部门原以为通过迅速的介入处理,对女子施以行政拘留10天和1000元的罚款,事态应该很快就会平息,但是没想到,这种处罚被视为高举轻放,反倒又激怒了网民。事情的进展可能充满不确定性,因为涉及到退伍军人这个身份,因此需要非常重视。
事件充满了各种反差。女子本来是弱者,却在事件中成为加害者,这源于她是豪华车路虎的车主;受害者作为男性,本来应该是个强者,却在事件中成为血流满面的弱者,网民怒发冲冠,源于他是一名血气方刚的退伍军人身份。军人的克制表现,又增加了网民的同情,必欲为其讨回公道。由此可知,舆情冲突结构中的对立双方,强弱不在于天生的性别,而在于身上的物质属性和社会身份。
大家看到,由于网民极其愤怒,已经接连制造出了多起谣言和传言。比如拘留是“居家”拘留、女子是地方官员、身边的黑衣人是靠山,等等。这表明,在激烈的群体情绪之下,少数人往往会制造一些虚假信息,只为了推波助澜,推动事态更进一步,以倒逼真相尽快出现,但是他们不知道这样做是一种造谣,涉嫌违法。
此时压力最大的是地方公安部门。事件已经做出处理了,也进行通报了,但是网民并不满意,依然以汹汹之势倒逼地方给出更为严厉的处理,这就是个进退两难的事情。如果短时间内再次改判,不光会被评价为视法律为儿戏,更让部门的颜面无处放置。而且,根据一些律师的看法,很难再给出更为严厉的处理,最多是将拘留时间再多一点。但是问题在于,即便这样,网民也并不满意。他们希望给于女子更重的制裁。
网络舆情的特殊性在于,一旦群体情绪起了巨大波澜,如同深海中怒潮涌起,会产生巨大的压力,社会结构由此“咯吱”作响,治理者亟需平息这一股怒潮,防止出现更具破坏性的力量产生,由此只能启用法律和政策之外的临时处理措施,比如成立调查组、运用共情和安抚的手段,追求对于群体情绪的尽快平息。舆情应对要的就是在群情激愤的时候釜底抽薪,或者扬汤止沸,尽快把事件平息。我们由此可知,为什么很多同质化的网络舆情反复爆发,就在于舆情应对本身就是仓促的、临时的,常常是不具有可持续性的。舆情事件较少沉淀或者结晶为某个法律法规,乃至一种新型道德认知,社会由此并未获得足够教训或者成果,也就难以阻止下一个舆情的爆发。
对于这个打人事件,那么地方怎么办,才能更好地处理这个舆情呢?这依然是个老话题,那就是在此之际,需要给与网民和公众以情绪的补偿。这种补偿就是对于舆情中的强势一方,或者说是引发众怒的一方,给与法律或者道德的制裁,实在不行,就必须给于经济的处理。本案中,由于法律和道德(社会集体谴责)已经给与了制裁,但是网民依然强烈不满,就需要考虑经济方面的因素了,就是引入经济的补偿机制。
这里有个严肃的案例,可以借鉴一下。
1994年6月,美国橄榄球明星辛普森因涉嫌杀死白人前妻及其男友一案,轰动全美。辛普森聘请了律师天团,法庭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于1995年10月宣判辛普森无罪。这起“世纪审判”案件引发公众对美国司法体系公正性的争议,凸显了美国社会的族群撕裂。辛普森的无罪释放引起了巨大争议。但是受害者的家属并未放弃,于1997年对辛普森提起民事诉讼,最后陪审团裁定,有足够证据说明辛普森应为戈德曼之死和布朗遭殴打支付民事赔偿,辛普森被勒令向他们的家人支付3350万美元的赔偿金。这导致了辛普森的破产。到2024年4月10日辛普森因病去世的时候,也未能偿还全部款项。
这是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就是如果法律因为条款的规定和司法的判决,未能说服民意,或者未能获得应得的公正,那么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一些补偿。当然,这并不是一种凭借“多数人的暴力”对于个体进行财产的侵犯,因为这样做是有个前提的,就是受害者主动合法合理地提出了民事诉求。
通过这种方法,来警示社会所有人,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也倒逼每个人都真正理解,公众场合如果放纵自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通过这件事来倒逼社会提升公民素养,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进步意义。
所巧的是,路虎打人案中的受害者,也就是那位退伍军人拒绝和解,并且可能走法律的路径。在这个时候,地方需要以某种姿态,依法支持受害者的诉讼,适当满足他的诉求,同时也利用这个契机,对网民和公众的群体愤怒情绪,进行某些补偿。
需要理解的是,这种对于网民情绪的补偿并非仅仅是为了尽快了结一场全社会关注的恩怨,还在于,网络舆情中强烈的负面情绪,会显著投射到地方的营商环境和城市形象上面,影响城市在网络中的观感和附着的情感,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导致长久的负面印象,从而导致这样的后果:个体的不当行为,最后由城市和社会集体来承担代价。
最后需要谈一下,为何退伍军人从头至尾没有还手?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一方面是军人的素养,以及对于女性的态度,当然也有他所说的因为车上有客人和孩子,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反思,是什么妨碍了他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今天的一些判例,往往倾向于和稀泥,捣糨糊,生活失去了是非标准,不光难以保全好人权益,坏人惩治也往往点到为止,缺乏惩戒意义。“互殴”说法的提出,对于社会是非标准的界定,可能具有颠覆式的伤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