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高度重视转化为具体行动
高度重视是种态度表达,在具体的情况通报中,容易产生三个问题,第一重视的究竟是什么?是事件问题教训本身,还是形成舆情后的公众压力,在公众视角,后一种的重视程度似乎更高,某种程度上加深了事情炒热了才被关注才有人管的错误认知,特别是对于发生时间和发声时间时隔较长的事件,难免产生事件发生时,涉及单位似乎不知道未及时开展工作,直到出现舆情后才启动调查处理的错觉。第二重视的态度若没有具体的措施跟进和效果体现,可能被看成有名无实,光喊口号不见行动。第三在某些提级提格方式处理的舆情处置中,若出现层层高度重视的表达,可能会对先期部门的处置应对能力带来质疑。
提示:高度重视不应该成为显性词,而是应该通过应对处置的层级说明、工作实体措施的具体细化、采取的特定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资源保障客观公正、工作推进效率体现、阶段性结果结论通报等方式,让公众自然而然的体会到重视程度。还是那句话,情况通报中的态度很重要,但更需要用实实在在的措施和效果来展现,对具体事件的重视程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把举一反三转变为明晰责任
举一反三常出现在问题调查类通报中,其本意是想说明,相关主责部门不仅仅是就事论事,而是想把具体某一件事件中反映出的管理漏洞、工作短板加以系统性解决。但在公众视角看举一反三,会有另外两个问题,一既然是举一反三,那说明发生的问题不是偶发孤例,而是概率性事件,而且有可能按照这个思路去回溯,在某单位某部门过往是否还发生过的相似问题,并曝光出来,形成舆情叠加。二是倘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相关单位又被反映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那可能就会出现要不要“举二反六”“举三反九”式的调侃。
提示:对于情况通报来说,一般是强调一事一议一说明,把事件本身说清楚,把责任处理讲明白是最重要的,至于延伸的亡羊补牢和工作改善,只要不再发生相似的问题,就是效果体现。舆情引导不要自我放大和加压,如果确实有防范再次发生的具体举措或监督机制,直接说出来就好。
三、把第一时间落实到工作效率
第一时间是被用来表达快速反映及时处理的。但第一时间也是个虚化概念和主观概念,从哪个节点算第一时间,是内部发现时间还是外部曝光后的反映速度,由于“第一时间”并非一个具体的时间点或时间段,因此其界定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人对于“第一时间”的理解可能因关注点、知晓度、期望值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当事人和处置方可能就对第一时间的理解不一。
提示:要说明工作效率,要么有明确的时间轴体现,如一起交通事故,只要说明了发生时间和现场处置完成交通恢复时间就足以表达现场的处置时长,或者直接说多少分钟完成了现场处置工作;如网络舆情,公众能看到最初信源出现和首波媒体报道的时间,再对照官方通报的时间,那效率也一目了然。要么提供一两个明确的时间点,以强调事件的新近突发性和官方通报的准确权威性,这比近期近日类表达更利于公众形成对具体事件的认知。时间是情况通报中重要的组成因素,如果有相对具体清晰的时间点及时间轴体现,既能够直观体现处置的时效,又能体现官方通报的严谨。
四、把“我们”转换为标准化称谓
“我”或“我们”常在情况通报代表处置主体或发布主体,这也是一个非标准化的概念,“我们”是谁在多个部门介入的舆情中,没有明确的指定对象,在下级处置上级发布的情况通报中也难以明确发布的权限归属。当“我”或“我们”被用于通报中时,如果没有明确的上下文或指向信息,公众并不清楚这些代词具体指的是哪个部门,是机构还是领导个人。在多个部门协同工作的情况下,这种模糊性尤为突出,可能导致主责部门和协同处置部门的混淆。这种表达公众还可能质疑发布者有意淡化对应单位和部门,试图减少直接压力,质疑事件回应的透明度和专业性,从而影响其对整个事件或情况的处理态度和信任程度。此外,“我”或“我们”还会和具体情况通报的发布账号建立对应关系,有些账号有明确的对应部门,有些则账号主体相对模糊,公众就更加不确定“我们”指的是谁。
提示:舆情回应中明确处置主体和发布权限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相关单位和称谓表达应规范准确,要么是能具体到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如某某公安局、某某学校),要么能归类到某一领域(如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一般建议直接使用具体的部门名称、团队名称或个人姓名来替代代词称谓,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五、理解公众视角下的资源占用
占用媒体资源或公共资源。在涉及一些明星名人、企业高层人员的情况通报中,常见抱歉占用媒体资源或公共资源的表达。这种表达的本意应该是“这是私人事宜”或“企业内部问题”,不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着事本身不大或已迅速解决,吃瓜群众快快散去的期待。但从公众视角看,不论是明星名人因个人关注度影响力所应起到的社会示范作用,还是企业品牌效应和对直接有投资、消费行为人群的影响,事件能升级为舆情,本就不是所谓的资源占用,而是体现了公众人物和知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解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