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但其也是有思维误区的,以下列出常见的六种思维误区:
一、能少说就少说 教研结合以研促教
虽然少说话,看似透露信息有限,引发关注风险小,但在公众心理角度,往往是“字越少事越大”,通报过于精练就会模糊了基本事实,甚至是缺少了必要的新闻要素,或者是没有证据证明推导过程,只单纯强调结果的通报,都属于留白过多,由此产生的公众疑惑空间也就越大,越可能被新的猜测甚至是不实消息所占据。实际上,很多舆情中,公众在意结果,更关注过程,特别是一些热点事件中,官方通报除了明确结论,还要向公众说明调查的方式、方法、层级,包括相关证据线索是如何发现鉴别的,某些重要数据如何获得且有怎样的支撑作用等,必要时还应引用专业专家论证和第三方鉴定结果等客观佐证。
二、说得越多越全面 事无巨细的报告式通报
无论是从减少话题点的角度,还是经受放大聚焦的角度,过度释放信息,添加更多细节都是有风险的,有时候会为了回应一个质疑而带来了新的质疑;有时候则回应了顺应公众而忽视了对于涉事人员隐私的保护;有时候则因为信息点过于分散,反而冲淡了事件的调查逻辑主线和证据链条。报告式通报,必要时应该用,但不应滥用,更不应成为普遍的通用模板。通报信息冗余过度,可能造成纠缠细节质疑整体的麻烦。
三、不见舆情不说话 静观其变盼天晴
本来舆情关注度有限,官方一通报反而吸引了注意力,这种心理也很常见,不见兔子不撒鹰,真等兔子带着流言谣言四处跑,放鹰去追已错失先机。冷处理或叫静处理,某种程度上也是侥幸心理,希望事件不会发酵成舆情,希望小舆情别登上热搜。其实把握情况通报发布时机,网络关注度和热度只是判断标准之一,事实本身有无争议性,涉事多方有无网络发声意愿,后续调查处理的持续性和复杂性,事件影响对于涉及单位或职业的形象影响如何,是否应该发声,要从多维度去判断,对于事实清楚,结果明确,且能够产生警示明释作用的就应该发,反之事实不清,处理方向不明的就应慎发。
四、重视通报忽视互动 通报发了就完成了引导任务
通报是发了,但评论一句不回,直接关评或设置精选评论,或者是发在感觉评论更“舒适”微信公众号上,这仍旧是种鸵鸟心态。其实,通报和互动都是引导的重要方式,相辅相成,既然有把事件查清,把通报写明白的信心,又何必担心评论的压力应对不来。不论是新媒体运营还是舆情引导,功夫在平时,多说多做多尝试,增加网感培养与粉丝的亲切度,提升和网民沟通交流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总比困难多。
五、只针对事件不针对网传内容 信息剪刀差过大
情况通报除了要把事件说明白,还应该针对网传的内容,特别是视频中的重要信息点和公众关切点加以说明,事实重要,公众眼见为实先入为主的感观同样重要。视频中出现的人能否和通报中的人物要素对应上;视频中吸引眼球的行为和言语,是否能和通报中界定的动作和过程相符合;视频中发生的地点,是不是和通报中叙述的环境匹配。很多时候,公众是对照着网传视频来看通报的,媒体更会把网传内容和官方消息编辑在一起来进行报道,如果这两者之间在信息详略度,行为伤害程度等方面产生过大差异,特别是公众的直观认知,与官方语境存在明显不同时,就会直接影响对于通报内容的认可度。
六、穿靴戴帽的模板式表态
用写内部简报的方式来写情况通报,开始必是高度重视,行动必须第一时间,结果必定圆满成功,家属必会情绪稳定,提示必是不传不信不造谣。套话和形容词都应该在情况通报这种面对公众的应用文体中能少用就少用,能不用就不用。某些习惯性表达,往往在舆论场上的作用是适得其反。如只有态度,却没有措施和结果的通报,公众眼中就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态度诚恳,效果全无。如罗列领导的通报,公众眼中就是官气过盛不接地气。如只把责任推给个体,特别是临时工、聘用人员、外包人员等,在公众眼中就是推卸组织责任,只愿甩锅不愿担责。
其实对于情况通报的要求也很简单,行文通俗易懂,逻辑直截了当;结论清晰明确,数据突出重点;态度鲜明简洁,结尾宜短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