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与媒介融合趋势日益显著的当下,网络舆情治理已成为地方政府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网络舆情不仅深刻影响着地方政府的公众形象和政策决策质量,更对社会稳定与和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地方政府需要有效应对和治理网络舆情,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然而,在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下,传统的网络舆情治理往往难以适应需求,为提升舆情治理水平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治理模式亟须更新。
一、人工智能时代网络舆情的特点
人工智能时代,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技术、平台、管理等多层面深度融合,形成全新媒体生态体系,实现了舆情信息的快速传播与广泛覆盖。
(一)信息传播速度空前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在媒介融合新生态下,推动网络舆情信息的生成与传播步入新阶段。舆情信息如潮水般涌现,新闻、评论、社交媒体帖子、短视频等在网络上极速扩散,舆情信息量呈爆炸式增长。此外,今日头条、小红书、快手等平台的算法推广及用户分享,让舆情信息能在短时间内快速传播、广泛扩散。
(二)舆情内容与形式多样化趋势显著媒介融合新生态下,网络舆情的表达形式和内容日趋多元。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成为舆情主阵地。网络民意的呈现形式日趋多样化,用户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自由表达观点和情绪。舆情内容也从政治、经济扩展到生活、娱乐、文化等领域,涉及面广泛。网络舆情还包括虚假信息、谣言、恶意攻击等负面内容,对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声誉构成潜在威胁。
(三)智能化舆情分析与预测能力大幅提升媒介融合新技术应用使网络舆情分析模式更为智能化。传统舆情分析依赖人工,效率低且易受主观影响。如今,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数据挖掘等技术发展,让人工智能可实现从海量舆情数据中自动提取关键信息、洞察趋势,进行情感和态度分析。借助智能分析工具,地方政府能更迅速了解、应对舆情,精准决策与回应。
二、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面临的挑战
人工智能时代,网络舆情在媒介融合新生态下爆发快、传播广、处置难度大,使得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治理方面的困境日益加剧。
(一)技术理念滞后,治理意识亟待强化虽然不少地方政府革新了舆情监测手段,但仍存在技术观念陈旧、治理意识淡薄、网络民意重视不足等问题。网络舆情去中心化、碎片化的传播特征,使治理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各地政府要加强网络舆情危机意识,对舆情危机及时捕捉、及时处置。同时,应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避免技术闲置和“政绩工程”。地方政府负责人应强化舆情监测,重视网民意见,积极回应引导,预防沟通失效与舆情失控。相关部门应借助人工智能搜集、分析舆情,提升治理效果,维护公信力。
(二)数据共享遇障,治理格局尚需完善媒介融合新生态改变了公众与地方政府关系,公众可在网络自由发声,但若信息沟通不畅,会导致信息传播混乱,滋生公众非理性情绪,给地方政府带来舆论压力与挑战。尽管人工智能技术对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提出了高要求,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公共数据的共享意识不足,造成信息孤岛,导致数据无法充分共享,无法有效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舆情治理,这种局面会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面对负面网络舆情时,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无法及时调配相关部门力量进行疏导和应对,从而削弱了网络舆情治理的效果。
(三)应对措施低效,治理效果有待提升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治理中应当占据主导地位,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迅速响应与高效应对。但一些地方政府舆情管理部门对负面网络舆情的引导、疏导、化解工作,采取了既滞后又失实的应对策略,甚至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在网络舆情事件突发时,部分政府反应迟缓,难以及时捕捉敏感信息并有效协调网络民意流向,或在回应公众疑问时含糊不清,缺乏透明度,致使舆情局势失控,进一步激发公众不满情绪,使地方政府的舆情治理能力及公信力遭受质疑。
(四)问责制度缺失,治理行为有待规范当前地方政府面临的网络舆情治理挑战日益严峻,但一些公职人员在网络舆情治理中仍表现出不作为或乱作为,其根源在于网络舆情治理缺乏有效责任追究机制,部分公职人员也倾向于推诿责任,这些问题导致网络舆情进一步恶化。构建并完善问责制度,是扭转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治理中力量薄弱现状的关键,可有效改变公职人员相互推诿和各自为政的现象,提高网络舆情治理的效力,降低治理成本并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模式的转型
面临网络舆情治理的新挑战,地方政府亟须革新观念,实现从“管”到“治”的转型。
(一)重塑网络舆情治理理念,转变治理方式传统的“管”“控”“围”“堵”管理模式应转向开放透明的治理模式,借助人工智能实现整体智治,达到善政目标。网络舆情本质上反映的是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和期待,地方政府需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工智能技术持续创新网络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迅速且有效地回应公众的正当诉求,是重建政府与公众之间信任桥梁的关键,也将有力促进网络舆情的正向发展,达成善治网络空间的目标。地方政府须深刻认识到网络舆情在缓和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摒弃被动应对的旧模式,转向主动出击的新策略。地方政府需要树立以公民为核心的理念,在及时传递精准信息的同时,与民众展开真诚而深入的互动和沟通。通过建立双向互动机制,比如深化与新媒体的合作、搭建高效的民意反馈平台,地方政府能够更精准地把握公众需求,高效处理网络舆情事件,进一步巩固政府与公众的信任纽带。
(二)持续优化网络舆情治理机制,增强治理成效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须革新观念,从传统的管理思维转向治理思维,强调网络舆情引导和社会参与的作用,变刚性管理转为柔性治理。同时树立服务意识,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完善网络舆情机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时监测舆情,预测潜在风险。加强网络舆情引导,通过合理设置议题和组织讨论,引导舆论走向理性和积极的方向。建立多元联动协同机制,吸纳多元主体参与网络舆情治理,实现资源整合,形成协同效应。此外,各地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在网络舆情治理中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作用。通过这些改革措施,更有效地应对网络舆情,促进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构建科学网络舆情治理体系,强化监管效能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的核心之一是构建一套科学的治理体系。具体来说,需要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官方权威信息及时发布,让公众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完善网络舆情评价问责机制,激励地方政府及公职人员主动优化治理策略,有效遏制懒政现象。加强网络舆情治理的立法建设,既要保障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又要规范治理行为,确保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通过这些全方位的举措,地方政府能够在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同时,增强网络治理的效能。
(四)将技术化手段融入舆情治理,提升精细化水平随着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媒介融合呈现新生态,对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提出更高要求,也为治理水平的提升带来新的机遇。地方政府要实现网络治理美好愿景,须善用人工智能,推动舆情治理由粗放迈向精细。首要任务是促进技术创新。地方政府应加大对人工智能技术研发的资金与智力支持,优化创新环境,鼓励专利申请与知识产权保护,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同时,与新闻媒体、高校等建立深度合作,设立网络舆情治理学科,培养兼具技术与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提升治理的专业性。在确保数据安全方面,地方政府在采集网络舆情数据时,必须严格保障数据的真实性与安全性,加强数据信息的监管与保护,防止数据失真及个人隐私泄露,构建安全可靠的治理环境。其次,对公职人员进行网络舆情治理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公职人员的工具理性和互联网思维,以适应人工智能时代治理需求。通过跨学科、跨领域的专业队伍建设,培养掌握先进技术和治理知识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此外,完善政策协同机制,推动政府各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打破信息孤岛。通过加强数据开放与许可的力度,整合大数据资源,提升治理效能。同时,加强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方面的规定,确保不滥用、不泄露个人信息。通过上述举措,地方政府可以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网络舆情治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地方政府与网民密切合作,为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实现良好的网络舆情治理目标,营造出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
四、结语
在媒介融合新生态的背景下,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演进,信息传播加速化、舆情多样化、分析智能化等趋势日渐明显,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治理中面临一系列挑战。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地方政府应转变治理观念,完善治理机制,建立科学化治理制度,发展技术化治理手段。这些举措将有助于地方政府提升网络舆情治理水平,增强治理能力,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同时要注意的是,仅靠技术手段的发展还不够,政府还需要与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网络舆情治理工作朝着更加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