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寒假和春节临近,国内外各类研学旅行、活动、项目也在持续开展中;安全是各类研学旅行活动和项目的前提与基础,“人”作为研学旅行安全的最重要元素,其风险意识培养和安全素质提升是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的重中之重;通过研学旅行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培训、演练等,使研学旅行各方面的参与者具有在安全观念、安全思维、安全态度、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行为规范、应急反应能力、健康身心状态,达到安全“知行合一”和“应知应会”。
一、多维度、全覆盖的安全宣教体系建构
研学旅行的安全宣传教育是认识、判断、反应的全过程进行教育,其内容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思想教育是促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是促使人们能够做到“我会安全”和“我能安全”。
(一)“我要安全”的安全思想宣教
安全思想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优化理念意识,使人在思想上产生安全的需要与动机,“我要安全”的安全思想宣教包括且不限于以下维度:
1.专门法律法规:中央层面,教育部、国家旅游局等部委立足职权范围制定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等有关研学旅行及其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规范;
2.安全共性要求:国家相关部委有关旅游、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导游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如《旅游法》《导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同样适用于研学旅行领域;地方层面,多地相关部门发布有关研学旅行的整体性管理制度和政策规范并在其中明确安全相关要求,也有部分针对研学旅行安全专门制定了政策制度或出台标准规范;
3.风险特征规律:学生群体研学旅行面临着“风险社会”的综合安全风险,主要表现为安全对象特殊,属高危敏感群体,综合环境复杂,风险场景范围广,管理环节繁多,联合协作要求高,参与主体多样,风险管控难度大,安全防控投入成本高等。
(二)“我能安全”的安全知识宣教
安全知识教育是提高人对安全的正确认知、准确判断、及时反应能力,在研学旅行活动过程中明确哪些是危险因素、如何消除风险源、怎样规避危机和减轻损害;依据研学旅行安全内容进行知识分类,可将研学旅行安全内容分为多个类别,重点包括且不限于类别:
1.交通安全:前往研学地和回返时、在开展研学旅行时涉及的交通活动过程中,对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等安全问题的认知和把握;
2.消防安全:火灾影响的预防和消除,包括对火灾危险性的认知、如何预防火灾、如何扑救火灾、如何从火场逃生以及对消防设施设备正确使用的认知等;
3.餐饮安全:包括对食品安全、用餐环境、卫生用餐、过敏源、餐饮安全问题的解决等;
4.住宿安全:包括住宿地点的消防设施与逃生路线、门窗锁闭设施、卫生状况、游泳池等附属设施安全要求、窗台与阳台防跌落设施等;
5.研学主题活动安全:围绕知识科普、自然观赏、体验考察、励志拓展、文化康乐等主题研学活动相关的安全认知内容,如在开展观赏自然景观研学活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运动损伤预防、保持与危险生物的距离等;
6.财物安全:安全保管研学旅行学生随身财物,包括学生随身携带的电子产品、衣物、钱财等;
7.环境安全:自然环境和活动区环境的安全,包含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然地形地貌及各种可能产生安全威胁的设施设备等;
8.心理安全:保持安全、自由的心态,以积极、和谐的态度对待自身、他人和社会。
(三)“我会安全”的安全技能宣教
安全技能教育则是提高安全行为的规范性,克服应急本能反应的事务,掌握一定的防灾避险、应急处置、紧急救援的技巧与能力,“我会安全”的安全技能宣教,是从“我能安全”到“我会安全”的升级,达到安全“应知应会”和“知行合一”的要件,包括且不限于方面:
1.工作制度:教育主管部门、文旅、交通、卫生等各相关部门、主办方(学校)、承办方(如旅行社)、供给方(基地、营地)、学生及家长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等,组织方、承办方及供应方应针对研学旅行活动,分别制定流程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完善有效的安全防控机制,包括且不限于:申报审批流程、集合汇报与请销假制度、风险排查制度、列队制度、行前动员制度、技术保障制度、信息反馈制度;
2.技术规程:按照研学旅行过程中的客观要求,对设计、操作、建筑、用火、用电、危险物品管理、设备使用和维修所做的安全技术规定。它是指导研学旅行服务和安全活动规范化的准则,包括操作规程、设备维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施设备使用规程等;
3.责任制度:构建以学生为中心,政府(含相关部门)为主导,主办方、承办方、供应方及家长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明确研学旅行过程中的各方所担负的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的规定;
4.安全计划和应急预案:应对研学旅行风险的总体计划、应急计划和防范计划,研学旅行过程中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等安全风险的防范和应对措施,与团队走散、迷路,意外伤害、身体疾病、急救等常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二、多层次、全员化的安全宣教内容设计
针对研学旅行的从业者、管理者、参与方等不同主体,开展多层次、全员化的安全宣传教育内容设计和实施,达到安全宣教的针对性。
(一)研学旅行从业者的安全宣教内容
一方面,安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研学旅行活动场所的水、电、气、热等关键部位的管控人员,实验室、体验场所、游乐设施设备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搭建工作人员和关键部位的安保人员等)上岗之前需要经过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和操作训练,如岗位操作规程,设备安全知识等,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有规定许可的)上岗证和达到熟练程度的方可上岗作业。每年要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另一方面,普通从业者的安全教育,需要通过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研学旅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研学旅行从业人员的安全事故应对意识和技能,对此需要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包括在岗安全培训和其他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研学旅行活动中风险的特征及危害,掌握自身岗位的安全管理流程,规范研学旅行服务安全操作;增强集体协调意识,熟悉临近工作人员的职责;提高员工识别危险及有害因素的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提醒、检查和监督;提高员工应急能力,掌握应急职责和义务和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基本应对方法;学会使用各种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如会用消火栓、灭火器;学习和掌握自救、互救知识,如伤口包扎、人工呼吸、人工心肺复苏等。
(二)研学旅行管理者的安全宣教内容
研学旅行管理者主要包括作为委托方的学校和教育、文旅、交通、卫生等政府相关各部门,其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技术、安全技能、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事故报告、处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处理等。通过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使研学旅行管理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保持对安全信息的敏感度,把安全管理融入研学旅行的日常管理中。
(三)研学旅行参与方的安全宣教内容
学生是研学旅行安全事故直接威胁的对象,学生面对风险的应对能力是决定研学旅行受安全事件影响程度大小的关键因素。针对学生的研学旅行安全教育应主要包括:让学生熟知研学旅行的行程安排,包括行程路线和经过地点、停留时间、集合地点、乘坐车辆信息,就餐和休息的地点时间等;对学生进行研学旅行纪律教育,随时与班集体保持步调一致,不能随意离队,佩戴好研学旅行团队标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远离水域等危险区域,不接受陌生人的饮料、食物等;向学生普及研学旅行安全常识引导学生了解和学习旅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加强对风险的关注,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学习安全上下车、晕车、突发疾病、摔伤、落水、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事故防范知识,做好应对突发问题的心理准备;对学生进行研学旅行应急演练,包括针对微小事故的自主救护或互帮互助,紧急状况第一时间向带队领导和教师报告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110报警电话求援,综合提升学生应对事故的良好心理素质水平和积极参与处置事故的能力;此外,家庭是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启蒙的第一空间,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家长应及时更新安全知识,提升自身安全素养,让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还应主动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配合开展学生安全宣教活动。
三、全流程、全方位的安全宣教配套机制
针对研学旅行的行前、行中、行后等不同阶段和环节,开展全流程、全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配套机制设计、管理和实施,提升安全宣教实效性。
(一)行前的安全宣教多方准备
研学旅行的承办方(undertaker,与研学旅行活动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教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和供应方(supplier,与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旅游地接、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机构),应切实开展以下安全宣教工作及其配置机制建设:一是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专项工作计划,定期对参与研学旅行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与要求、应急处置规范与流程等;二是学生安全教育,应对参加研学旅行活动的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应提供安全防控教育知识读本,应召开行前说明会,对学生进行行前安全教育,承办方应为研学旅行活动配置一名项目组长,项目组长全程随团活动;三是相关人员配置,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安全员,安全员在研学旅行过程中随团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研学导师,研学导师负责制定研学旅行教育工作计划,在带队老师、导游员等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导游人员,导游人员负责提供导游服务,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
学校一般作为研学旅行的主办方(organizer,有明确研学旅行主题和教育目的的研学旅行活动组织方)和委托方,应有明确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尤其是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文明出行教育,以发放教育手册、召开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指导学生熟悉必备的安全知识,规避和远离危险区域和场所,知晓应对突发情况的自我保护措施和求助方式等;应向区教委提交组织方案、安全和应急处置预案等材料,报所属区教委审核备案;委托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承办方或提供方,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留存其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所购研学实践教育责任保险等,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学习内容和有关注意事项等信息,如委托开展,还应告知承办方信息,使家长充分了解活动组织情况。
各相关政府部门作为监管方,教育行政部门应牵头成立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发挥行政监督作用,督促组织方落实安全责任,对组织方报送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确认组织方为研学旅行活动购买保险等;文旅行政部门文旅部门应就研学旅行服务的企业与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并设置准入条件,就相关服务内容制定安全标准,提升相关企业的服务能力和安全认知水平;交通部门应对提供研学旅行交通服务的运输企业进行监管,督促其使用安全合规的交通工具,并配备经验丰富的驾驶人员;公安部门应及时查处研学旅行交通工具违法行为,并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提供研学旅行住宿、餐饮等服务项目的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保险监管机构则应指导保险业提供与研学旅行活动相关的适宜险种。
(二)行中的安全宣教同步实施
学校应由校级领导作为代表,督导研学旅行活动按计划全程开展,配齐配足安全保障力量,选择责任心强、能力突出、学生认可度高的教师承担带队老师的责任;主动监督承办方选择的食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的资格资质、服务内容、安全条件等情况,监督承办方、供应方提供的研学服务是否合规合法并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承办方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根据行程安排及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提示与警示,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家长应及时通过组织方全面了解研学旅行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程监督研学旅行活动的开展,家长应及时关注研学旅行活动的进展情况,保持与学生的信息沟通渠道畅通,第一时间了解学生的身心变动状况,以及研学旅行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当发现活动安排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与组织方沟通并要求其提出合理的应对方案。
(三)行后的安全宣教复盘优化
教育等行政部门应结合我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发展实际,进一步将研学旅行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的课程体系,制定《研学旅行安全风险教育大纲》等政策文件,并通过现代媒体加大对安全风险教育的宣传;在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学校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总结研学旅行活动,进一步合理开发安全教育课程,拓展安全教育形式和内容,提升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承办方应对各方面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明确产品中的主要缺陷,找准发生质量问题的具体原因,通过健全制度、加强培训、调整供应方、优化产品设计、完善服务要素和运行环节等措施,持续改进研学旅行服务质量。
作者:龚琬岚,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标准《青少年研学游风险管理》(ISO 31031)起草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