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异地监督,是当前常见的舆论监督现象,其表现在于当某一地区发生敏感案件或事件时,本地及本领域的媒体因种种缘由通常不主动进行报道,而是由外埠的媒体,凭借其相对超脱的地位和视角,来开展媒体报道,从而成为推动事件进入公众视角,促进问题解决的角色。这种现象在网络信息时代尤为显著,如近期湖南省财政厅长被害事件,便是一个生动的例证。湖南本地的媒体在事件初期保持了沉默,而财经新闻等多家外埠媒体则迅速行动,通过采访报道,使该事件迅速进入公众视野,继而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提升了舆情的热度。
对于异地监督必须看待事物的两面性,从正向角度,异地监督能够减少地方利益因素的束缚和影响,更加独立、客观地揭示和报道问题,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监督效果的干扰;时效性方面,能够尽快将新近发生的事件做为新闻报道,迅速提升舆情的热度,使问题得到更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从而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和解决问题;内容方面,异地监督利于汇总各方说法,打破信息壁垒,使公众更加全面去了解事件的情况和背景,促进信息透明和公开;传播影响力方面,更适应网络传播特点,跨平台跨区域关注热点并形成话题传播,从而增强媒体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媒体赢得更多的读者和关注。从风险角度,异地监督虽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本地监督的不足,促进信息透明和公正,但其背后也潜藏着不容忽视的风险与挑战:
一是信息真实性的考验。异地监督往往依赖于网络传播的信息作为第一手资料和信源,这其中不乏模糊、不确定乃至虚假的内容。若媒体未经充分核实便直接引用,不仅可能误导公众,还可能成为不实信息的传播者,损害媒体的公信力。错误信息的媒体放大是附带了媒体自身影响力和品牌作用的。
二是舆情压力的骤增。一旦外埠媒体介入报道,原本可能处于潜伏状态的舆情会迅速爆发,给涉事地区和部门带来巨大的压力。这种压力的突然增大,往往使得相关部门措手不及,难以有效应对,提升了舆情引导的难度。
三是管理体系的脱节。现有的宣传网信管理体系主要基于地域划分和行政管理,对于外埠媒体的报道,本地管理部门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这导致异地监督报道可能游离于现有管理体系之外,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
四是采访沟通模式的障碍。与本地本领域媒体相比,外埠媒体在采访和沟通上往往面临更多的困难。一方面,事件的主责部门可能习惯于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渠道与本地媒体沟通,对外埠媒体的采访需求反应迟缓;另一方面,外埠媒体为了获取官方信息,可能会跳过宣传接待部门,直接联系基层部门,这对这些部门的应对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是媒体竞争的副作用。在异地监督中,媒体的竞争往往导致报道的速度和流量成为首要追求,而事实核实和深度调查的必要性则可能被忽视。这使得报道中常出现“据悉”“知情人士提供”“相关渠道获得”等模糊信源,降低了报道的可信度和参考价值。
六是存在法律责任与风险。异地监督可能涉及跨地域的法律问题,如管辖权、法律适用等。媒体在报道过程中若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和处罚,如若确定媒体报道不实,或是侵害了涉事方权益,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侵犯名誉权,导致法律诉讼和赔偿。
七是文化差异导致的误解。不同地区的媒体可能因地域文化差异而对同一事件产生不同的解读和报道角度,这可能导致公众对事件的认知产生偏差或误解。特别是关系于民风民俗等话题时,本地媒体更理解事件发生的背景和人情因素,但外埠媒体则可能对当地“习以为常”的情况并不熟悉,因而报道中就可能放大这方面的矛盾。
综上,异地监督作为舆论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促进信息公开和推动问题解决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要充分发挥其正面效应,还需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和规范,加强媒体自律和职业素养培训,确保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同时,相关部门也应积极适应异地监督的新常态,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更主动积极地借助媒体渠道,回应公众关切,释放官方消息,同时还应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如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提供线索和反映问题,增强公众的监督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