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出现“领导重视”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会重复提及、反复提醒的重点,即公开渠道官宣的情况通报,不仅不能高频次提及领导个人名字,而且还要尽可能地规避和淡化,一来是因为这样的通报表述往往会给人以“丧事喜办”的直觉观感,势必会与压抑、难过的舆论氛围和基调形成巨大情感反差,进而触及舆论反感;二来则是受价值观念的内在影响,过于突出领导个人的作用并不利于形成舆论共识。
这类已被舆情锤过多次的问题之所以还会再次出现,原因应该不在拟稿、组稿这些负责具体工作的宣传岗位人员身上,毕竟都已经这么多年了,再怎么不懂网络也应该耳濡目染有相应意识,所以大概率可能是出现在个别拥有决策权和拍板权的某些领导身上。这是因为他们经常忙于各种公务,对于互联网舆论这些基础的常识普遍存在“认知盲区”,很多时候还在沿用已经过时的陈旧思维看待互联网舆论这个全新的事物,导致决策时出现不可避免的偏离和偏差。
更为要命的是,受客观因素影响,当主要领导直接参与撰写、修改情况通报的时候,即便已经出现上述这类逆互联网舆论大势而行的问题,也不太会有人提出明确的不同意见,毕竟谁也不会冒着惹怒领导的风险去干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是当前一些地方舆情处置工作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事实上,在现实处置工作中,一份即便只有两三百字不到的情况通报,从初稿起草这个动作开始,就被语句是否妥当、语意是否准确、信息是否歧义等一系列近乎“咬文嚼字”的重重审核把关所围绕,不仅时间上要经常花1小时、2小时,乃至更多。而受分管领域不同、专业能力差异、思考角度不同等客观因素影响,不同的领导往往有着不尽相同的理解,给出的修改意见可能完全不同,于是乎就陷入了“这样改,这位领导不同意”“那样改,那位领导有意见”的自我内耗,到最后几乎都是“谁职位高,听谁的”。
因此,要最大限度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通过总结复盘这样的反面案例,来帮助本地区本部门决策领导改变固有的思维意识是防范这类问题再次发生的有效途径。建议及时将舆论场域集中出现的一些对峙对抗评论加以针对性总结,形成专题舆情警示参阅,来给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决策领导提供舆情工作的参考角度。总之,各公安机关一定要引以为戒,可尝试将舆论特征、舆情解析、舆情处置等专业知识制作成必备必学的在线通识教育课程,通过类似“驾照理论必学”“在线必修课程”等方式,对这些较为基础的舆论知识加以更进一步的了解。要遵守“专业人干专业事”“关键岗位关键人”的工作规律,特别是遇到舆论处置这个较为专业的领域时,要听得进虽然是下属、却是专业干部的意见建议,以避免这类工作硬伤接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