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迷笛音乐节盗窃事件是长假期间突出的热点舆情事件,因为加持了音乐节自身的话题性,伴随着网络上的地域黑,以及不同回应主体的非完结回应,让事件热度持续升温。客观地说,当地有关部门为了应对此次舆情,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只是效果尚不尽如人意,从回应的内容看,如何定性定责还不够清晰,从情绪引导方面,针对地域黑针对性回应又有些用力过猛。说到南阳,自然会联想到三国时期三顾茅庐的典故,不妨套用下这个典故,探讨下舆情引导的三步走策略。对于热点舆情,指望一锤定音式的回应效果是不现实的,必须采取动态推进的策略。
第一顾:形成对基本事实的认同
因为网络上碎片化的传播,因为大量所谓被盗现场视频和照片的出现,因为相当多目击者或“被盗当事人”的讲述,让此次舆情一开始就是众说纷纭状态,究竟现场事实情况如何,持续时间多长,损失有多大,收到了多少报案求助情况,经调查已经处理了几名违法人员,事实部分讲得越清楚,越利于公众形成相对客观的认知。舆情具有放大效应,越极端越夸张的情节传播力越强,对于官方来说,还原事实是最好的回应谣言方式。从事实层面,用数据大小来表现程度轻重,用具体案例来说明现场情形,用工作时间轴来体现应对效率,用持续性弥补修复措施来表达汲取教训的诚意都是可选择项。
第二顾:形成对于基本定性的认同
引导网络争议是求同存异的过程,同一事件从不同视角去看,肯定存在认知差异,对主办方来说,想表达的是“我尽了这么大的努力,为何只因为这一点,就被全盘否定”,对当事人来说“东西没了,财物损失是一方面,安全感缺失更为焦虑”,当围观群众来说“看热闹不嫌事大,迷笛音乐节和河南南阳两个标签,哪个更刺激就往哪个方向转移情绪”。
第一顾时要解决的是事实认识问题,第二顾时要解决价值认识问题,就是究竟对这一事件怎么看,这是种态度表达,也是种引导策略。处理现实事件要以事实为依据,就事论事。引导舆情则要跳出局部看整体。因此,对此次舆情应该说清楚三点。
一是迷笛音乐节和南阳合作是促进地方发展的好事,既给了公众假期文化生活的新选项,又给了南阳增加地方吸引力的新增长点,但万事开头难,一项大型活动的成功,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特别要防止一百减一等于零的情况。从这个角度说,盗窃事件确实给本次活动带来了直接且深刻的负面影响,作为主办方要担责道歉,要直面各种批评,出现问题不怕,只要正视并有效解决就行。
二是现代化的音乐节与当地村民的生活间存在着代沟,村民们很难理解那些青年人在现场的狂热和帐篷式生活,乐迷们则对村民们“捡拾清场”的希望缺乏预计,这种理解上的差异,让音乐节的内外就是两个世界,映射在网络上就是,受损失乐迷的声高亢,被指责的村民的声音难寻,舆论场上形成一边倒,这让当地部门在引导时面临更大的压力,很难获得除本地网民外的支持。
三是从法律角度,要把盗窃和捡拾两件事分开,而不要笼统混为一谈,越想模糊什么事,就会让什么事更复杂,对于盗窃就是依法处理,公布典型案例,进行法制教育;对于特定氛围环境下的捡拾就是教育归还,和受损乐迷说明情况,争取认可。
第三顾:形成对于共同利益的认同
从舆情发展发酵的角度看,当事实层面的争议转向地域黑网络互怼时是更困难的局面,不论对错论是非,不论真假论好恶,这种情形下就不能比拼哪一方的网络声量更大,而要争取找到共同利益点,引导思维对立为换位思考。
对于某地举办的音乐节来说,优先要让真正的参与者体验者多说话,错就是错,对就是对,评价本来就应该是立体多样的,从官方角度可以使用#我在现场我要说#、#南阳迷笛音乐节体验#等话题,把更丰富的现场内容传播出来,用大信息量去冲淡盗窃事件影响。
其次,要争取用乐迷的方式来讲话,以音乐人的创造力和影响力,用音乐作品的方式用适宜的角度,RFP下南阳和迷笛,呼吁下客观理性,可能比官方通报的传播效果更明显。
再次,可以开门纳谏,就把盗窃事件当成只案例麻雀,请大家共同剖析,亡羊补牢避免类似情况在不特定区域和时间再次发生。方式如组织主办方、乐迷方、村民方的沟通会,如沟通其他音乐节主办方发布倡议或可行性的防范措施,如到组织到位的兄弟省市去学习交流等等,纳谏就是表现出不回避,全力以赴实现下不为例。
最后,还应对网络谣言和地域黑类言论表明立场,对于引发此事件的网络谣言加重处理,对于网络上的极端表达请平台方加以约束,处理过分账号,同时不要自己往被歧视的坑里跳,非得回怼才解气,不能人家说不好就非得自己说好,也不要把网络的情绪化表达当成真正的口碑,有调查才有发言权,有体验才有真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