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你更近 服务更贴心 “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在黄石全部到位
10月28日,在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大楼前,随着一声令下,百名社区民警骑上警用电动车出发,至此“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工作在黄石全面落地。 今年9月份以来,黄石市公安局通过“三步走”统筹各方资源,动员多方力量,大力推进“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落实落地,并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城区174个社区配备专职社区民警175名,并担任社区党委(支部)副书记或社区副主任;790个行政村配备辅警790名,并为社区民警、驻村辅警配备警用电动车482辆,全市“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已全部落实到位。 抓落实毫不含糊 “要把落实‘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作为夯实社区警务基础性工作来抓。” 黄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郁辉多次深入各县(市)区调研指导基层社会治理、“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等工作后,在市局党委会议上提出了高站位抓落实要求。自此,“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正式在全市范围推进。 王郁辉担任全市公安机关推进“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排部署、定期督办、倒逼推进。各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和居民小区实地调查研究,并全面督导推进“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的落实。 为了更好地开展试点工作,黄石市公安局在2019年完成279个智慧平安小区基础上,再投入资金新建59个开放式“智慧平安小区”,重点培植5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探索派出所“一室两队”改革试点等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社区警务工作核心战斗力。同时,通过遴选下派10名业务骨干到派出所挂职,大冶市公安局、阳新县公安局选调53名机关民警到基层派出所担任社区民警,实行城区“社区第一书记+社区民警”专职化模式,市公安局437名、各分局、县(市)局608名部门民警挂点包片社区开展“千警进千社区入万户”工作。全市公安机关以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活动为抓手,紧密结合“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和“千警进千社区入万户”活动,深入社区开展查访民情、排查隐患、化解纠纷等工作。 激发社区民警干劲 为了给社区民警鼓劲提气。“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工作开展以后,该局将社区民警纳入干部考核重点关注、专项考核、重点培养、择优晋职,启动优秀社区(村)民警专项表彰奖励工作,截至10月29日已嘉奖8名、通报表扬18名社区民警,并扎实推进社区民警进“两委”,阳新县公安局还制订“八条硬举措”提升政治保障。 同时,该局还结合社区民警工作职责,制订《全市社区民警工作任务清单》,加强社区民警工作日常规范、日程安排、日志提醒,并先后举办全市“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培训、社区警务工作培训等业务培训班,为全市公安派出所所长和社区民警“充电”。大冶市公安局还组织41名社区民警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市域基层治理“第一书记”“公安民警进社区”工作。 在后勤方面,黄石公安机关按照“警力前移一线、装备保障一线、资金流向一线、工作抓在一线”的思路,全面加强社区警务保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落实专兼职社区(村)民警,把驻村辅警薪酬待遇纳入地方政府预算,阳新县政府投入资金在全县362个建制村委会设立驻村警务室,并统一标识标牌、办公桌椅等。市公安局拨付专项资金为社区民警配备警用电动车441辆、电动摩托车41辆,并组织社区民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培训和驾驶资格考试。 软硬件相结合推进工作 工作落实环节中,该局通过软硬件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推进社区警务工作落实。 软件方面,矛盾纠纷类是社区警务工作亟需解决的重点。该局依托“110警情库”,建立一警双调机制,接到矛盾纠纷类报警后,同时调度派出所值班民警和事发地社区民警处置,社区民警跟踪做好疏导工作,确保矛盾纠纷“零反复”,仅9月份以来,摸排掌握并调社区民警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感情纠葛、债务纠纷、租赁纠纷等小矛盾、小纠纷290余起。 同时,为了让社区警务力量大起来、社区治理能力强起来、解决问题速度快起来、基层工作效能提起来。市公安局探索建立“1+2+N+X”社区警务工作机制,其中“1”为社区民警、“2”为社区辅警、“N”为社区网格员、“X”为下沉社区党员干部,社区民警全面负责组织、统筹、协调社区警务工作,社区辅警协助社区民警开展工作,社区网格员依据网格进行信息采集、防范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下沉社区党员干部就近分配到网格中,协助所属小区、楼栋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法治教育宣传等工作。 硬件方面,搭建中小学生监护人隐患排查模型,第一时间推送社区民警、通报教育部门加强管控。 建立“农村中心警务站”机制。以3-6个村为网格,建立“农村中心警务站”,由一名民警负责指导该网格村辅警工作。通过整合区域警力,开展联勤联防,确保做到力量整合、分工协作、执勤规范、优势互补、保证安全。 下一步,黄石市公安局将在当前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经验,总结推广全市好的做法,推动“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努力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