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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公安强化“三个三举措” 推进“食药环”工作取得成效

2018年09月03日 10:00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阳公宣
  今年以来,阳新县公安局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大保护的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围绕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大局,全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主动进攻,认真履职,扎实推进各项打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全力维护全县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取得明显成效。

  以高压态势,开展“三项行动”,严打食药环违法犯罪

  立足公安主业,以打开路,先后部署开展了打击环境污染“清水蓝天”行动、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食药打假“利剑”行动,持续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依法刑事拘留11人、行政拘留5人,打处数据创历史新高,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300%、400%。

  严打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成立环保、刑侦大队组成的15人打击专班,通过3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柯某某在富河流域非法采砂犯罪团伙,依法刑事拘留5人;成功侦破阳新首例在长江边焚烧43吨电子垃圾炼金污染环境案,刑事拘留1人;依法查处某化工非法排污案,方某非法堆放2吨重金属污泥污染环境案,某建材公司生产废气直接外排污染环境案,城东新区一起投放肥料污染水体案,行政拘留4人。

  严打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紧盯食品药品民生案件,加大市场巡查和依法打击力度,成功侦破宋某团伙销售注水牛肉案,刑事拘留3人,查获注水牛肉300余斤,系全省首例侦办此类案件;依法查处饶某制作销售假蜂蜜案,周某、邹某、程某销售假冒药品“尼福达”案,刑事拘留4人。

  严打涉烟违法犯罪。今年来,该局与烟草部门多次协作,侦破5起涉烟案件,刑事拘留3人。5月23日,该局经侦大队在武汉洪山区一出租屋抓获网上在逃嫌疑人犯胡某(男,62岁,大冶市人),成功侦破1起特大销售假烟案。经查:2017年以来,胡某伙同他人从广西运输大量假冒黄鹤楼香烟囤积在其大冶市金牛镇家中及租住地,并销往黄石、武汉等地,办案民警先后查获各类假冒黄鹤楼香烟9000余条,涉案价值523万余元。

  部门联动,开展“三项整治”,强化生态环境源头治理

  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该局通过采取“四断”(断水、断电、断路、断航)措施,持续整治,对阳新境内45.6公里长江岸线涉及新港、黄颡口、半壁山、富池4个镇场区码头87家,77个泊位全部拆除到位,生态复绿工作已铺开。

  开展富河流域专项整治。今年3月下旬以来,针对长江支流富河流域非法采砂问题,该局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徐卫东亲自挂帅,富水流域9个辖区派出所及环保大队组成的整治专班,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联合县水利局、港航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100余人次,进行训诫、法制谈话80余次,清除岸线内砂场34处,敦促自行拆毁采砂船36艘,清理岸线堤坝非法建筑、农作物等20余公里,有力维护了富河流域水质安全,确保了富河流域河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

  开展污染企业专项整治。今年来,该局组织环保、治安大队和辖区派出所,配合县环保局、国土局排查砖厂60家,关闭55家,拆除烟囱、简易窑50余处。联合县环保局整治化工企业10家,责令停产整顿7家;联合县环保局、畜牧局摸排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240家,销号环评不达标52家;联合县水产局开展网湖禁止投肥巡查9次,确保了网湖水质安全。

  预防为主,健全“三项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落实河湖警长制度。根据省厅、市局要求,对应党委政府河长制,出台了《全县公安机关实施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全县公安机关设置县、镇二级河湖警长。县级河湖警长由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徐卫东担任。镇级河湖警长由各派出所所长担任。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全县89处河流、湖泊、水库环境保护和治安秩序维护责任落实到各个辖区派出所。

  建立内部考评制度。该局把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和食品药品犯罪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各基层所队进行考核,真正用考核来推动打击食药环犯罪工作。

  完善外部协作机制。争取县环保局、食药监局支持,完善了与环保、食药监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交机制,将涉嫌犯罪、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移交列入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有案就移、有案即交。今年来,该局共受理相关部门移送的食药环违法犯罪案件11起。同时,建立了相关部门联席会商制度,就联合执法的配合、技术性问题的解决、危险废物的后续处置等问题进行会商研究。今年以来,共召开公安环保联席会议20余次,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制定方案,分别部署相关任务,多方协作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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