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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明: 把“人民”记在心中践于行动 写好为民答卷

2020年12月15日 13:58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刘晓晓

  办公桌上,一本本案卷,他安静坐在桌前,有条不紊地查漏补缺整理卷宗,丝毫没有因为数量多、事情杂而手忙脚乱。灯光下,他瘦小的身躯显得稳重如山。

  他叫王小明,现年48岁,是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铁山派出所的一名治安民警。

  1993年,王小明退伍后,怀着满腔热枕投身警营,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从警27年来,他一直扎根基层,在自己的岗位上,用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和基层民警的优秀本色。2013年,他被黄石市公安局评为“十佳巡防民警”并荣记个人嘉奖,20142017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子承父志 穿上警服继续父亲未尽的事业

  谈起能与警察这份职业结缘,在王小明看来,父亲是他的引路人和导师。因从小受警察父亲的影响和熏陶,他一直以父亲为榜样,立志要成为像父亲一样的人。

  19966月,王小明的父亲王开富在搜捕在逃人员的战斗中,不幸以身殉职,后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时间已过去20余年,虽然提起“父亲”,仍会有一根针扎在王小明的心里。但他化悲痛为力量,将父亲生前的谆谆教导记在心间,并付诸实际,继续着父亲未尽的事业。他常说:“我希望通过尽职尽责的工作,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察,不辜负父亲生前的期盼。”

  接触执法办案之初,王小明勤学好问,对不懂的地方,他问同事、问领导,请教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民警。有人跟他说,要想办好案,就要走过辖区的每一寸土地。为此,王小明坚持做到对辖区环境、各类警情、安全隐患等底数清、情况明。为的就是碰到案件时,能够不含糊,抓住最佳破案时间快速侦破案件。如今,他早已从一个执法办案新手成长为所里的业务骨干。

  5723时许,辖区男子陆某,因在微信群里发布不当言论被群主黄女士“踢”出了群。气愤的陆某遂转至另一微信群与黄女士对骂,如此还不解气,还带刀驱车赶去黄女士家中,并将“携刀赴战”的视频发至微信群,周围群众立即劝阻并报警。

  “他身上带了一把刀。”王小明赶到现场时,一位知情人对他说。

  民警立即搜查,但未在陆某身上和车内发现刀具,但在陆某停车点的墙边发现了一把黑色折叠刀。

  随后,民警将陆某带回派出所审讯,陆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王小明举例子、讲法规,使陆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陆某因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依法行政拘留。

  作为一名治安民警,王小明主要负责辖区赌博、涉毒、盗窃、打架斗殴等行政案件的线索梳理、证据收集等工作。简单来说,都是一些事关群众生活中“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碎民生案件。在王小明的心里有一本“治安账”,辖区哪里治安问题突出,需要如何治理,他心里一清二楚。

  尽管治安工作繁杂,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王小明依旧乐此不疲。他始终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治安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真正让辖区平安、让群众满意。

  办理案件 拥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干劲

  都说办案是项精细活,不但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精准把握法定程序与时间节点。多年来,无论是办理哪一起案件,王小明凭借着“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固定证据寻找证人,破获了一大批棘手的治安案件,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7月,因连续多日的强降雨致黄石低洼地段多处积水。铁山地区铁贺大道的一家彩钢店因此遭了殃,雨水倒灌店内,店主柯某拿着铁锹将积水排出。不巧,他们将水正好泼洒到了旁边一家店铺,引发了店老板陈某的不满。两家店主发生了口角,并逐渐上升为打斗。

  王小明获悉情况后,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并将双方带到派出所。经司法鉴定,柯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724日铁山派出所立案侦查。

  因案发现场的道路视频监控无法查询,目击证人也都是周围群众,与当事人都熟识,不愿出面作证,致使案件一时之间陷入了窘境。但王小明并未因此放弃,他利于休息时间一趟趟地赶往目击证人家中,耐心细致做工作,讲道理,摆事实。

  “不论刮风下雨,那一个多月,王警官每天都上门给我们做工作,从未见过这么个不怕吃‘闭门羹’的人。”通过数次上门,证人被王小明坚持不懈的韧劲感动,最终答应出面作证。92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抓获归案,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刑事拘留。

  朴素的话语,反映的是王小明办案时“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干劲,是一心为民的真实写照。同事说,作为一名基层民警,王小明有一股钻劲,一心想把工作做得更出色。

  服务人民 把“人民”二字记在心践在行

  “小明平日里是一个沉稳、不善言辞的人,对于违法犯罪,他是铁面无私的‘冷面人’,可对于辖区的群众,他却是个十足的‘热心人’”。谈起王小明,铁山派出所民警庄泉这样说。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发生在2019年的一件事。

  “王警官,有一个中年妇女爬到我们工地的塔吊上,不知道要干什么……”当年12月的一天,王小明接到辖区某工地工作人员打来的求助电话。

  现场一名女子站在在建工地大楼外的支架上,一不小心就会掉下来,情况十分危险。无论身边人如何劝说,女子始终不肯下来,且情绪十分激动。为阻止女子做出过激行为,民警王小明一口气爬上6楼,与女子面对面交流。

  “你别冲动,有什么事你跟我说说,事情总会有解决的办法,对不对?”为了让女子平复心情,王小明站在隔女子5米远的距离处对她说。经他耐心细致的劝说,女子渐渐放下心理防备,向民警讲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女子张某与该工地的刘某有生意往来,对方拖欠其近20万元的材料费。张某多次前来寻人未果,一气之下便爬到支架上逼刘某现身。

  得知事情原委后,王小明告知张某不应采取极端方式,并答应帮她约刘某出来见面商谈。之后,在王小明的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刘某分期还款给张某。因王小明的妥善处置,避免了事态严重化,获得了辖区群众和同事的赞扬。

  “既然身着这身警服,不管什么时候,都要记得爱民、亲民、为民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才能真正不辜负‘人民’二字。”王小明一直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视为自己的亲人,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丰功伟绩,有的只是踏踏实实、任劳任怨,扎根基层27年,王小明用自己对公安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做着平凡的琐事,有感谢、有委屈,但他始终坚守心中的信念,牢记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把“人民”二字记在心践于行,为百姓的幸福安宁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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