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新闻
网上警务联盟  >  内蒙古  >  阿拉善公安局  >  警方行动  > 正文

实习司机夜上高速“放飞”自我 高速交警火眼金睛消除隐患

2020年05月06日 17:16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辛闻   
中国警察网 · 辛闻  |  2020-05-06 17:16

  高速路不尽,生命仅一回,莫为一时爽,害人又害己!五一小长假,高速公路尚未恢复收费,许多刚刚取得驾驶证的小伙伴便迫不及待的想驾车上高速公路体验一把飞驰的人生!这不,52日凌晨248分,一辆宁D牌小型轿车缓缓驶入巴彦浩特收费站执勤点待检区,经过执勤民警的检查,该车驾驶人海某于2020129日才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目前仍在实习期,同车也没有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陪驾。 

  针对此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海某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其晓以利害。最终在民警的监督下,海某将车交与另一位实习期已满的驾驶员驾驶,消除了安全隐患。 

  那么,实习期究竟可不可以驾车上高速呢?交警蜀黍为你答疑解惑: 

  实习期是可以驾车上高速的,但是必须有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乘坐在副驾驶位置进行指导。如果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将被处200元罚款! 

  阿拉善盟交警提示那些新手朋友:实习期上高速务必贴上实习标志,找个老司机陪同。别为了追求一时的高速刺激,罔顾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高速路不尽,生命仅一回,莫为一时爽,害人又害己。 

    

    



触屏版 | PC版

© 中国警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