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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2018年02月13日 04:00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农民朋友们:您们好!

  2月10日,一江西籍微型面包车超员行至316省道黄石阳新县枫林镇花塘村路段时,与一蕲春籍挂车迎面相撞,造成面包车上司乘人员10死1伤的轻大交通事故。近年来,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威胁。孝感交警特此提醒农民朋友,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为了不再让悲剧重演,请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守法驾驶,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做到以下八条。

  一、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家庭美满幸福,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走路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公路时,要看清两头来车,在确认没有车辆通行时快速直行通过;

  三、进城访游、购物或务工时,要牢记“斑马线就是生命安全线”的忠告,在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在信号灯放行时应抓紧时间一次性通过。信号灯放行车辆时,要耐心在路边等候,不与车辆抢行;

  四、通过没有信号类控制的人行横道,要注意观察,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机动车制动不及造成意外伤害事故。遇繁华地段,横过马路超过2分钟或车辆因停让超过20辆以上时,应主动中止横过马路,让车辆通行;

  五、在农村公路上骑自行车要靠路边行驶,在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骑自行车不得抚车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行驶。不得在公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六、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走。

  七、不准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倾倒废物和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不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更不要乘坐拼装、改装和报废车,也不要乘坐货运车辆,客货混装十分危险。 农民朋友们,良好的农村公路运输环境,要靠你们来创造,美好的农村家园要靠你们来建设。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共筑幸福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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