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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交警接连依法行政拘留4人

2019年10月18日 15:53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李凡

  中国警察网讯 为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辖区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科学部署,合理分配警力,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日,孝昌交警大队各中队在开展交通整治行动中,依法对4名无证驾驶人员进行罚款与行政拘留。 

  【案例一】 

  违法行为人男,53岁,花园镇襄花村人)2019年10月15日09时50分,王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鄂K8M**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孝昌县建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花园中队附近,被在此执勤的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后经查明,民警依法对赵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案例二】 

  违法行为人潘某(男,66岁,季店乡桥店村人)2019年10月15日10时许,潘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鄂K8V**7的小型汽车车沿孝昌县花园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八米巷路口时,被在此执勤的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后经查明,民警依法对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案例三】 

  违法行为人李某(男,50岁,随州人)2019年10月14830分,李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沿李店乡经107国道去王店街上,途径王店国道口时,被在此执勤的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后经查明,民警依法对李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700元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案例四】 

  违法行为人齐某(男,59岁,王店镇人)2019年10月14835分,齐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沿齐岗村经107国道去王店,途径王店国道口时,被在此执勤的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后经查明,民警依法对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700元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无证驾车上路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由于驾驶员未通过专业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执意上路,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一旦出现道路交通事故,没有保险可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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