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 案侦快讯 > 正文
涉嫌危险驾驶,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2019年03月21日 21:22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
中国警察网讯 3月20日,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某某立案侦查并送孝昌县看守所刑事拘留。 3月16日晚,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澴西中队在243省道城区大涵洞处设立执勤卡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0时许,周某某驾驶鄂K8G9**号丰田凯美瑞牌小型轿车,沿24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执勤卡点,被民警拦下进行检查,经酒精测试仪呼气测试,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有醉驾嫌疑,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县第一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送检。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检验结果显示:周某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8.91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了解,周某某当天下午两点跟三名朋友在餐馆吃饭时喝了一小瓶白酒和三瓶啤酒,下午回家休息了半天,自认为头脑已经清醒,便驾车出门,刚出门几分钟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进一步调查获知,2018年6月10日,周某某因酒驾在107国道孝感华夏龙城路段被孝感交警四大队民警查获,孝感交警依法对周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的处罚。但周某某不知悔改,仍抱有侥幸心理,再次醉酒后驾车被孝昌交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如若以身试法,必将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