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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一男子再涉醉驾面临重处

2018年10月08日 03:42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辛闻
  中国警察网讯 9月19日,孝昌交警大队环西中队在花园镇古城大道大涵洞口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二次饮酒且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环西中队组织警力在大涵洞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20时许,一辆号牌为鄂K8D**7黑色朗逸牌轿车进入检查区域,当民警准备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立即驾车掉头离去,执勤民警见势立即驱车追缉。为避免在追缉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当该车行驶至慧然路中段减速拐弯时,民警超车缓慢将该车逼停,并当场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值为16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查询,该驾驶员王某(男,51岁,季店乡人),王某曾于2018年4月28日在花园大道与北京路交汇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孝昌交警大队花园中队查处,对王某进行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违法行为人王某存在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醉驾)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作进一步办理中。

  孝昌交警温馨提示:饮酒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行动迟缓。请您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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