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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点两次酒驾 交警严厉处罚
2018年08月29日 10:34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
中国警察网讯 8月10日,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二中队查获一起两次酒驾的违法行为。 当日21时许,直属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刘某在槐荫大道青少年生态公园处检查车辆,一辆车牌号为鄂K4L***北京牌小型轿车在接受民警检查时,执勤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刘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77mg/100ml,提示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交警进一步核查信息发现刘某于2017年2月15日20时20分在同一地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故这次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刘某处以拘留7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