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  交管动态  >  正文

6月1日起,孝感城区开展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2022年05月31日 17:08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龙俊

  中国警察网讯 6月1日起,湖北省孝感市城区将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届时执勤民警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摩托车乘坐人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五十元罚款,记1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摩托车乘坐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十元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孝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此前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五十元罚款,记2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处警告。本次孝感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推进“五城同创”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3731505
Copyright © CPD.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民公安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