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公安全面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2017年06月13日 03:42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
中国警察网讯 近日,大冶市公安局印发了《大冶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方式,抓早抓小、治于初萌,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为该局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础。 《意见》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多元化主体共治,充分运用组织力量、班子力量、党员干部和同事力量,组织和督促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支部委员、党员干部和同事都积极投身其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打掩护、不和稀泥,敢于揭短亮丑,并做到过程全程留痕,结束之后,所有资料归档保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抽查复核,跟踪问效。 《意见》强调要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各党委(党组)主动担起责任、强化督导和监督,通过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对照党纪要求和党章规定,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和全方位透视,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目的。同时,针对已经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采用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函询等方式,针对具体问题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实打实的交锋,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