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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2名男子禁渔期非法捕捞被刑拘

2020年06月10日 11:28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刘晓晓

  中国警察网讯 眼下正是大冶湖的禁渔期,但仍有人顶风作案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环境。对此,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严打非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力保生态环境工作有序推进。68日,该分局通报,2名男子因在禁渔期非法电捕捞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份鱼苗顺利投放后,大冶湖进入禁渔期。大冶湖水上派出所联合渔政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全天安排人员在水域附近开展巡逻,对大冶湖沿岸禁渔期违法钓鱼行为进行整治,向钓鱼者宣讲禁渔期禁止在大冶湖钓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维护大冶湖禁渔秩序。 

  6310时许,巡逻民警在大冶湖刘寿村附近水域巡查时,发现有一处微弱的灯光在湖边闪烁。巡逻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地上散落着捕捞网、电瓶等捕鱼工具,2名男子正在黑暗中实施电捕鱼。 

  正当民警准备上前制止时,2名男子发现了巡逻民警,慌忙丢下手中的捕鱼器,拔腿就跑。巡逻民警迅速将他们抓获。当场查获财鱼、龙虾、鲶鱼、参子鱼等2.5千克,收缴电瓶、增压器、网兜等捕鱼工具若干。 

  经审讯,2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2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介绍,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不但严重破坏鱼类资源的生态平衡,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在此,民警呼吁群众共同抵制此类行为,共同维护湖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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