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伪造送货单骗取杂货店钱财 目前均已被刑事拘留
2019年04月18日 15:12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
中国警察网讯 送货单是买卖双方销售物品的凭证,可作为结算依据,但有人却从中动歪脑筋。近日,两名男子3次伪造送货单诈骗大冶一杂货店老板货款,骗取金额2万余元。4月17日,大冶警方对外通报两名男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周先生是殷祖一家杂货店的老板,2018年7月,周先生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碰见两名中年男子给杂货店送饮料。两名男子称自己可为周先生提供价廉物美的货源,而且他们备货充足,随叫随到,周先生询问价格后发现价格比市场进货渠道低,就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当即决定在两名中年男子那里进货。 进货成本低了,原本应是利润越来越高,但几个月下来,周先生把店里的货卖完了,却发现亏损不少。2019年3月底,周先生隐隐感觉账目不对,回想起以前结账的情形,经仔细比对,发现以前结过的账,过一段时间两名男子又把那个送货单拿来结账。 发现真相后,周先生再次订货。4月15日,两名男子送货来结账时,将伪造的金额为12640元的送货单夹在4张真送货单中,被周先生当场识破。周先生立即报警,两名男子被警方抓获。 经查,两名男子均姓桂,福建人,2019年3月至4月,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多次给周先生送饮料、白酒等商品后持多张送货单一并结账的机会,3次伪造送货单诈骗周先生,骗取周先生两万余元。 目前,两名男子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