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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警方节前回访检查危化场所

2019年01月21日 13:39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徐其龙 曹晨露

  中国警察网讯 日前,大冶警方对辖区易燃易爆危化场所进行节前回访检查时,发现一液化气经营站点存在多处未按消防安全规定执行落实情况。警方当场责令经营者整改并对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易燃易爆危化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岁末年初火灾事故发生,116日,大冶市公安局金山店派出所对辖区液化气站进行了回访检查。 

  在某液化气站,民警发现该站门口大敞,工作人员给车辆进行加气操作时未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着防静电服装。同时该站内存放有4辆无消防安全资质的机动车,其中一辆皮卡车系液化气站新近购买的。 

  而在民警回访检查的短短几分钟内,有3名欲给煤气罐加气的群众无视液化气站门口严禁机动车驶入标识,不听从协同检查人员的劝阻,将无任何安全资质的摩托车驶入加气站内。 

  此前,该液化气站曾多次被警方责令整改,面对检查,经营者均称会立即整改,却以经费紧张为由未落实。 

  加气站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个静电的火花就可能酿成一场损失惨重的火灾。该站未按消防安全规定执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目前,该液化气站经营者夏某(女,39岁,金山店镇锡山村人)因涉嫌违反国家规定买卖、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质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3名群众因涉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被警方各处罚款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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