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一制砂厂非法排污被罚10万两名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2019年01月10日 15:38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
制砂厂 通讯员 刘璐 摄 中国警察网讯 1月8日一早,大冶市拘留所接收了两名被执行行政拘留的男子。在民警的押送下,两名中年男子显得异常沉默。 2018年11月以来,在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在发展适合的产业,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作为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有湖北“冶金走廊”腹地之称,紧密连接长江水域的城市,大冶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乱采滥挖行为专项行动,确保长江沿岸水域安全。 制砂厂出砂口 通讯员 刘璐 摄 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下旬,由大冶市公安局环保大队联合大冶市环保局成立的整治行动专班入驻金山店镇,重点落实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护长江水域工作,持续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非治违”行动。 12月25日,行动专班联合金山店派出所对金山店镇辖区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伏三村某制砂厂在生产时未进行防污措施,利用渗坑排放制砂产生的污水,涉嫌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 制砂厂排污口 通讯员 刘璐 摄 经查,该制砂厂于2018年1月投产,断断续续生产制砂,期间停产了一段时间。近期,该厂负责人徐某武(男,39岁,金山店镇新村社区人)、黄某勇(男,45岁,金山店镇燕山村人)见砂市行情不错,便又起了心思重新开始生产。而在生产制砂过程中并未做防污措施,导致一部分废水通过土坑池壁、池底渗漏到地下,一部分废水直接排入红卫中港及外环境,而排入红卫中港的污水最终流入长江水域。 徐某武、黄某勇二人均对以上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大冶市环保局依法给予涉事企业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具体责任人徐某武、黄某勇被大冶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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