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安局  >  警方提示  >  正文

骗子冒充公安来电 大冶女子被骗近2万元

2021年09月18日 15:08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胡印情

  中国警察网讯 9月14日,李女士来到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18695元。 

  当日14时许,李女士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称李女士涉嫌一起贩卖儿童案件,需要其协助调查。李女士信以为真,对方要求李女士添加微信沟通,李女士在电话内将自己微信号告诉了对方。 

  对方添加李女士为好友后,发给其“警官证”和“刑事拘捕冻结管制令”,“拘捕令”上显示李女士名下的工商银行账户涉及拐卖儿童非法洗钱案,需要证实李女士与犯罪团伙是否有经济往来。 

  李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信息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提供给对方,随后发现银行卡内的钱被转走,意识到被骗的李女士连忙来到派出所报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介绍,诈骗分子事先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受害者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公民身份信息,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致电受害者恐吓其涉嫌违法犯罪实施诈骗;通过发送伪造的公检法工作证件,以及附有受害者个人身份信息的虚假通缉令、拘捕令、财产冻结书等,使受害者信以为真;之后要求受害者前往隐蔽区域接受调查以证清白,或者要求设置呼叫转移,主要是让受害者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并对其进行洗脑,并告知受害者要自证清白,就需要查询其名下所有资金账户,并要求受害者在其电脑、手机、ATM机上按其提示进行相关银行账户操作,通常是要求受害者将钱款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或下载虚假APP,并在APP中填写银行卡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警方提醒市民: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和微信等社交工具办案,不会通过互联网发送“通缉令”、“逮捕令”,不会在电话里要求受害者提供银行卡或者支付宝等信息。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1012010006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10452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90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总)网出证(京)字第12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17]2988-354号
本网法律顾问: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 董来超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0545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3731505
Copyright © CPD.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民公安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