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派出所筑牢危爆物品安全监管防线
今年以来,四川省江安县公安局阳春派出所严格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危爆物品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围绕“职责落实、流程安全、检查管控”,有效确保辖区公共安全。 持续宣传+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意识更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阳春派出所与涉危爆单位逐一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法律责任。派出所民警结合基础工作的开展,走进危爆物品单位,对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大力宣传危爆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非法使用危爆物品的危害,通过典型案件的宣讲,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守法经营,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广泛发动社区民警、社区干部和义警等深入社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危爆物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紧盯流程监管,确保安全管理更稳 对危爆物品的购置申请,一律以“从严审批,从严检查,按需购买,减少存量”的原则,实行按等级限量审批制,对明显异常购置申请单位,落实到企巡访制度,弄清异常原因,坚决把牢审批关。 同时,督促危爆物品从业单位严密过程监督,并针对性培训台帐登记,购销、出入库、日常安全检查有据可查、问责有人。在储存环节,要求严格实行民爆物品专车配送制,严格落实开年储存场所达标检查,全面堵塞治安防范漏洞,坚决遏制安全隐患扩大化。截至目前,辖区13家从业单位均已在系统内登记备案。 抓检查管控,确保安全监督更广 派出所定期开展地毯式安全检查,督促危爆从业单位及时整改各种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危爆物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凭证购买、实名登记、流向备案制度,切实强化源头管控;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加强邮寄渠道治安管理,推动落实寄递物流三个“100%”制度。 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等犯罪线索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以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为目标,严厉打击利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