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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公安防范金融犯罪宣传周系列(四)

2023年08月30日 11:09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辛闻   
中国警察网 · 辛闻  |  2023-08-30 11:09

中国警察网讯 当前,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新型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为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的蔓延滋生提供了“新土壤”,经济金融企业不断衍生出“新业态”,为不法分子找到“可乘之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我区经济金融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按照“早发现、早预防、早打击、早处置”的原则,花都公安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分析区域经济环境,聚焦经济金融企业风险隐患,通过对购物返利类、投资项目类、会员代理类、工程合同诈骗类等近期在我区活跃程度较高的经济犯罪活动典型案例宣传。

建筑工程承包领域熟人介绍分包的情况较多,分包后居间人、介绍人等从中收取好处费的情况也存在。特别是私募资金的建筑工程,总包商进行分包的可能性更大、自由度更高,部分分包商常常挖空心思靠近总包商,以求获得工程分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分包商急于获得工程分包项目的心理,夸大、虚构自己获得工程的能力,甚至虚构并不存在的工程项目及身份,签订仅为框架性的模糊合同,向一人或多人收取保证金、介绍费、诚意金等,意欲诈骗钱财,其诈骗手法狡黠,应予以高度警惕。

真实案例:

受害人张某与胡某、陈某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胡某、陈某把广州市某村安置房项目承包给张某劳务施工,为此张某支付10万元诚意金。其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仅可理解为简单的承包意向协议,无单价、无总价、无期限。签约后胡某、陈某一直拖延张某进场施工,后张某发现胡某、陈某并无实际承包到该工程,其所支付保证金等也无法退回。

经公安机关侦查,受害人张某与胡某为朋友关系,张某经胡某介绍认识陈某,陈某自称政府工作人员,并提供各类照片进行伪装,承诺在广州市某区安置房、广州市某医院等工地的工程项目可分包给张某,需张某先行支付劳务保证金给陈某才能进行分包。张某为获得分包项目,遂转账10万元给胡某,转账42.2万给陈某。期间,陈某曾带张某与所谓工程实际承包商吴某商谈工程承包的事宜,而实际上,吴某也没有实际获得该工程承包权。同时,公安机关侦查掌握,除张某外,陈某以同样手法、同样工程名称收取多人保证金、诚意金。

花都警方温馨提醒:防范工程类合同诈骗,可留意合作对象是否具备以下常见作案特征:

(一)伪装身份、骗取信任。为迷惑被害人,常常以各种方式伪装自己,包括与某人合影、与某人电话通话及微信聊天记录等,以此骗取被害人信任。

(二)以退为进、长线钓鱼。掌握并利用分包商急于获得分包工程的心理,不急于骗取钱财,甚至对被害人不冷不热,诱引被害人主动要求打款确定承包项目,签订合同时也较少主张被害人的权益,为发生纠纷后脱身做好铺垫。

(三)模棱两可,金蝉脱壳。签订并无实质内容的所谓合同、协议,或寻找并无实质决定权的人进行商谈,做出积极获取工程项目承包的实际行动,以此迷惑被害人。案发或发生纠纷时,往往辩称已做了争取工程的工作,意欲将其不法行为转变为民事上的欠款纠纷。

(四)实际承包权无,收钱名目多。在没有获得工程承包的任何条件下,却大肆吹嘘,并虚构各种场景、借口,向被害人收取保证金、居间费、活动费、诚意金等用于个人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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