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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惊魂
2008-02-28 09:32:29 来源:警察网

  为挽回昔日女友的心,招数用尽的李某竟以死相逼,并劫持女友与警方对峙。最终,民警经过耐心规劝,趁机将其制服,成功解救人质……  

  突发绑架  

  2008年2月3日下午17时40分许,新疆叶城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县棉麻公司家属院发生一起绑架案。接到报警后,110指挥中心调度室迅速指令备勤中队、治安大队和刑警大队民警赶往现场处置,尽快解救人质,抓获犯罪嫌疑人。17时45分许,处置民警赶到案发现场,立即对现场进行封控,设立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

  民警通过现场勘察发现,现场位于该家属院一幢居民楼的4层,歹徒系破窗进入室内,劫持一名女人质,扬言若人质高某不答应与其和好就同归于尽,歹徒情绪近乎失控,屋内不时传出人质的呼救声,情况万分危急。

  现场位于高层住宅楼,楼房防盗门紧锁,屋内情况不明,不宜强攻,只有先稳住歹徒情绪,伺机行动。民警们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情况,制定了多个处置方案,积极做好突袭解救的各项准备工作。首先,想办法打开防盗门,进入室内与歹徒周旋,若谈判不成,就由民警从阳台潜入室内,趁歹徒不备,将其制服。方案虽然制定出来了,但现场情况瞬息万变,处置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这极大地考验着处置民警的临场应变能力。

  民警找来了房门钥匙,却不敢贸然开锁,担心惊动了歹徒,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先通过对话取得歹徒的信任,让其同意民警进入房间。人质在歹徒手中,时刻都有生命危险,必须抓紧时间。民警在门外直接亮明了身份,劝说歹徒赶紧释放人质,悬崖勒马,争取宽大处理,不要因一时鲁莽,白白葬送了自己的美好青春。歹徒似乎知道警察迟早要来,叫嚣一阵后,筋疲力尽的他渐渐没了声音。民警趁机在门外进行规劝,并讲明绑架人质行为的利害关系。歹徒权衡再三,同意了警察进入室内的要求。民警小心翼翼地打开防盗门,发现歹徒左手扼住人质脖子,右手持玻璃碎片抵在人质颈部静脉处,不停比划,地面上有许多碎玻璃,人质的双脚已被扎伤流血。极度的恐惧加上疼痛,使人质早已面如土色,一直在嘤嘤哭泣。

  见警察进来后,歹徒并没有释放人质的意思,右手的玻璃碎片始终没有离开人质颈部,并口口声声威胁人质,若不答应和好就同归于尽。通过交谈,民警简单了解到歹徒为李某,与人质高某本是一对恋人,两人分手后,李某多次要求恢复关系,遭高某拒绝。最后,招数用尽的李某想到了以死相逼。  

  人质获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谈判没有实质性进展,李某拒不同意释放人质,为确保人质的生命安全,必须采取果断行动。在外围观察的民警发现人质所在房间阳台窗户敞开着,从楼道的雨檐可攀上阳台进入室内。这是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潜入民警被歹徒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但是,现场的情况决定了只有悄悄潜入室内,从歹徒身后进行突袭,才有解救人质的希望。

  从四楼阳台攀爬入室,不仅十分危险,而且需要非常高的攀爬技巧,对突袭民警身体素质也有较高的要求。此外,进行外围突袭,突袭民警需要室内谈判民警的默契配合,谈判民警不但要稳住歹徒,还要吸引歹徒注意力,使突袭民警既能顺利进入房间,还能准确掌握讯息,果断出击,一招致敌。17时55分许,在约定了行动暗号后,突袭民警开始行动。与此同时,谈判民警提高声调,采取连续发问的方式与李某对话,以转移其注意力。突袭民警从四楼楼道翻上雨檐,双手抓住阳台外沿,腿一用力,攀上阳台,顺利潜入,悄悄摸到李某身后的窗户下隐藏起来。当谈判民警获悉突袭民警已成功潜入,正待机而动时,便不动声色地发出了暗号。隐藏在李某身后的民警闻令行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扑向李某,将李某持有玻璃碎片的右手死死抓住,众人一齐上阵,将李某按倒在地,人质高某安然获救。  

  分手风波  

  2006年年底,高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李某能说会道,相貌英俊,很快就俘获了高某的芳心。不久,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开始了亲密交往。但是,随着相处时间的增长,李某身上的毛病也逐渐暴露出来,他不仅性格暴躁,不务正业,还好逸恶劳,经常与一帮狐朋狗友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当高某的父母得知这一切后,极力劝说女儿不要与李某交往,并坚决不让李某再登家门。这让高某感到左右为难,十分烦恼,一边是至爱双亲整日苦口婆心的劝说,一边是心仪恋人天天锲而不舍的追求,怎么办呢?无奈之下,高某决定先背着父母继续与李某交往,并对李某约法三章,要李某赶紧改邪归正,正正经经找个工作,争取改变在高某父母心中的印象,李某则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做到。就这样,高某瞒着父母亲,继续和李某交往着。

  人们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高某的几句规劝真能让李某明白回头是岸的道理吗?转眼到了2007年10月,高某在和李某的继续交往中,发现李某并没有多大改变,依然故我,仍旧改不了好吃懒做的毛病,还常常背着她干些偷偷摸摸的事情,高某彻底失望了。此时,高某父母得知女儿仍在与李某交往,怒不可遏,狠狠地骂了女儿一顿,称若其再不与李某分手,便断绝父女和母女关系。父母亲的执意反对,再加上对李某不学无术、朝不保夕的生活的担忧,使高某下定决心和李某分手。

  2007年12月,高某经过再三考虑,郑重地向李某提出了分手。听到心爱的女人说出分手二字,深陷情网的李某觉得这不啻是一场晴天霹雳,他觉得自己简直要崩溃了。他坚决不同意分手,苦苦哀求高某再给他一次机会,并赌咒发誓以后一定好好做人。但是,心意已决的高某却并没有被昔日恋人的哀求打动而改变初衷。苦苦哀求而无果,李某恼羞成怒,咬牙切齿地威胁高某,如果高某非要分手,那就杀了她,然后自尽。两人为此大吵一架,不欢而散。此后,高某的恶梦也就随之而来,开始,李某是三天两头地给她打电话、发短信,见高某既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干脆就想办法天天跟着高某,不时纠缠她、骚扰她,高某整日提心吊胆,身心俱疲。  

  劫持恶梦  

  2008年2月1日,因不堪忍受李某的天天骚扰,高某借机独自一人离开叶城,来到塔西南石油基地散心。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李某在叶城找不到高某,就开始多方打听,当得知高某跑到塔西南后,竟尾随而至,找到高某。当晚,李某将高某强行拉到塔西南一家宾馆,期间,李某先是哀求高某回心转意,见高某不为所动,就以购买“敌敌畏”毒死高某相威胁。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后,两人都已疲惫不堪。2月2日上午,为防止高某与家人联系,暴露行踪,李某带着高某来到塔西南另一家宾馆,并威胁高某不许逃跑。2月3日凌晨,高某要求李某买饭,并保证自己绝对不会逃跑。李某信以为真,便出去买饭。高某趁机离开宾馆,她搭乘一辆出租车连夜跑回叶城。家是不能回了,她怕李某追到家里闹事,只有先找朋友的住处躲一躲,于是她来到了叶城县棉麻公司家属院其朋友王某的住处躲藏。经过两天两夜的折腾,高某感到十分疲惫,回来后倒头就睡着了。

  2月3日下午,仍在沉睡的高某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开门,开门,你跑不掉的!”“是李某的声音,他又追到了叶城,这可如何是好?”,惊魂甫定的高某再度惊惶失措,她不敢开门,只有屏住呼吸,尽量不制造响动,让李某误以为屋里没人,悻悻离去。高某战战兢兢地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浑身发抖。李某的死缠烂打,紧追不放,让她觉得李某简直是阴魂不散,令人恐怖万分。

  见敲门没人答应,确信高某藏在屋内的李某从楼道翻上雨檐,砸碎阳台窗户玻璃,爬上阳台,钻进房间。气急败坏的李某拿起地上的玻璃碎片,冲进卧室,将高某拉到客厅,威逼高某答应和好,否则就将同归于尽。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编 后:

  李某和高某两人,一个是一厢情愿疯狂求爱,梦想破镜重圆;一个已心灰意冷去意已决,认为覆水难收,李某求爱不成绑架女友的冲动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案令我们反思,当美丽的恋情因种种原因不得不结束时,我们能否理智地给它画一个完满的句号,而少一些悲剧的发生?     

  新疆叶城县公安局 樊宏权

作者: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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