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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因我年龄大而多收500元培训费有法律依据吗
2008-07-03 00:00:00 来源:警察网
  高教授:

  我是一农村妇女。近几年,我丈夫和儿子办的厂一年比一年好,去年还买了一台轿车。自从有车后,儿子就怂恿我学开车,我想到开车是年轻人的事,自己都是快50岁的人了,还学什么车啊。后来我认识到,会开车还真是方便,自己想去哪里不用麻烦别人,尤其是在他们忙的时候我也可以帮上忙。就这样,我在儿子的带领下到市里某驾校交了4500元培训费,成了该驾校这一期培训班年龄最大的一名学员。一个半月下来,由于我刻苦认真,我与其他年轻学员同样拿到了驾校毕业证。但此时我也了解到,我比其他学员多交了500元的培训费。我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我找到驾校负责人理论,要求退回多收的500元。驾校负责人说:“我们就是这么定的,年龄大文化低教起来比年轻人费力,所以就多收些,不能给你退。”请问:驾校因我年龄大而多收500元培训费有法律依据吗?

  林美花林美花:

  你所说的实际上是一个合同是否有效或者是否可以变更的问题。你交费,驾校则为你提供驾驶汽车技术的培训,你们双方之间成立的是一个培训服务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况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对合同内容没有重大误解、在订立合同时也不显失公平、在订立合同时也没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存在,单方也是不能撤消或者变更合同的。从你来信所反映的情况看,你与驾校之间订立合同并不存在上述情况。汽车驾驶技术培训并不是国家定价,完全是由市场来调节的,虽然比其他年轻学员多收了你500元,也可能在对你的培训中驾校也并没有多费力,但这终究还算不上是显失公平,因此,你也就无权单方撤消或者变更这个合同。也就是说,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在双方不能协议变更的情况下,只能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因此,驾校多收你的500元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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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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