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此种情况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第二项规定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情形,可以不予处罚。对此类不予处罚的治安案件,应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7条第1款第二项和第203条第一项的规定,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予以结案。
作者:
摘自: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