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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行政诉讼应诉协调率纳入政府绩效考评
2008-07-21 22:01:42 来源:警察网

  新华社福州7月21日电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近日作出决定,将“行政诉讼应诉协调率”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提高行政诉讼反映各级政府法治绩效水平的指标权重。

  根据决定,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应诉协调率”将作为反映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两项考核指标。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晓声说,“行政诉讼应诉协调率”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有利于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统筹协调利益关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参与案件协调,做到案结事了。

  近年来,福建省行政审判机关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推行行政协调机制化解行政纠纷案件,提出法院将协调工作贯穿于行政案件整个审理过程,在各个审理阶段开展协调工作。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前提下,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或者应当事人申请组织协调。法院还可以根据利益衡量原则,提出供当事人参考的协调方案,引导当事人作出理性选择。

作者:

郑良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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