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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适合四类人群购买
2008-07-21 22:06:27 来源:警察网

  新华社重庆7月21日专电 定期寿险又称“定期死亡保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被保险人如果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义务,也不退还所缴保费。

  重庆保险专家说,定期寿险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保费低、保障高。定期寿险是一种消费型保险,与储蓄型寿险相比,在保险金额相等的条件下,其保费要低得多。二是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期限。定期寿险保障期限一般分为1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或约定保障至规定年龄,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自行选择,不少定期寿险还可按规定延长保障期限。

  重庆保险专家说,定期寿险是纯粹意义上的保险,具有较强的保障功能,比较适合四类人群购买:一是收入不高而保障需求较高的人。二是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三是新兴企业的员工。新兴企业因为尚处于成形阶段,那些对企业的成功起关键作用的员工一旦出现意外,将会给企业带来沉重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定期寿险是一种十分有用而且力所能及的避险工具。四是私人企业的合伙人。现在,不少私人企业的合伙人将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合而为一,一旦企业发生运作障碍,将直接导致家庭生活水准的大幅下降。因而,私人企业的合伙人为保证家庭现金流量的持续和稳定性,投保定期寿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作者:

程正军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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