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公安 | 图片新闻 | 为您服务 | 警务警网 | 公安文化 | 地方新闻 |
 
商家私自悬挂顾客名片当样本可要求赔偿
2008-07-14 21:18:45 来源:警察网

  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14日专电 很多人都有到复印店印制名片的经历, 有时复印店未经顾客同意私自把顾客的名片挂在店里作为样本, 却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律师提醒消费者,商家私自悬挂顾客名片当样本,顾客可要求其赔偿名誉损失。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的王女士在一家矿业公司当秘书,日前公司要求给员工印名片,于是她去市区的一家复印店印了名片,没想到复印店竟然把她的名片挂在店里作样本。有到复印店的顾客看到了她的名片后给她打电话询问矿业公司的一些商业秘密,让她很烦恼。她认为商家没经过自己的同意,不应该把名片作为样本展示。

  赤峰市兴和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介绍,复印店的这种做法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商家如果不经当事人同意,私自展示名片,顾客可要求店方将名片归还并赔礼道歉,否则顾客有权投诉要求其赔偿名誉损失。

作者:

宋景军、汪昭君

摘自: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搜索其它文章
为您服务
·治安户籍 ·消防防火 
·交通运输 ·出 入 境 
·法律生活 ·娱乐休闲 
·体育健康 ·便民信箱 
·其它服务 ·警务在线 

友情链接

搜索其它文章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05459号
Copyright © 1998-2006 CPD.com.cn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人民公安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报地址:北京方庄芳星园三区15号楼 邮编:100078 电话:010-52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