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5日,南京市消防支队鼓楼大队对康复中心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康复中心综合楼存在重大火灾安全隐患。大队很快向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发出“三合一”场所重大火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年底前整改完毕。
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康复中心制订整改方案,清理原消防通道,完成综合楼与临街业务楼的场地清理工作,撤换临时简易仓库,将伤残军人手摇车停放点顶棚改为彩钢防火瓦;车间设置禁烟区,抽真空工作室的电器改为防爆电器,电气设备安装在不燃物体上,开关移至工作室外;树脂搅拌车间的树脂属易燃易爆品,专门设立树脂调配专用区;增设一个消防通道等。(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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