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电子版>>人民公安报>>人民公安报08版


因为一句话被删了


  2000年的时候,我是110报警服务台的一名接警员。也许是骨子里太想做一点事情,以充实平淡的生活,我拿起笔,在领导和同事的鼓励下,结合日常的工作,将一篇篇稿件发表在县、市、省级的各种报刊杂志上,我的勤奋和良好的文字功底,以及各方面的人和事处理得比较周密、得体,赢得了身边许多人的赞许,我的生活也仿佛因此而注入了新鲜血液,充满活力。

  2001年7月,我县发生了一起报复杀人纵火事件:行凶者桂某是朱某妻子的三哥,桂在外打工期间,朱与桂之妻勾搭成奸。桂发觉后,身绑炸药并携带10公斤汽油到朱某家报复,扬言与朱同归于尽,汽油已泼得到处都是。危急时刻,民警以智取胜,化险为夷,成功制止了这起报复杀人事件。当民警将炸药从桂身上卸下时,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桂某身绑的炸药原来是鞭炮。次日上午,指挥中心的刘教导员将相关的素材交给我,要求我写一篇通讯报道。为了赶稿,中午我在家泡了一碗方便面,吃完后就开始爬格子,稿子交上去后,很快就有了反馈,原来,刘教导员将我的通讯稿送到了我们的政委手里,让他亲自为我把关,政委看了之后,非常满意,从我制作的标题,到正文,一个劲地夸我写得不错,这篇稿件很快地在我们家乡的《红安报》和市《黄冈日报》上发表。

  就在我暗自高兴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事人桂某有一个亲戚在黄州上班,他从《黄冈日报》上读到了我的这篇文章。不知什么原因,《红安报》和《黄冈日报》将我写的“桂某身绑的炸药原来是鞭炮”这句话都删去了,他抓住这一点,几次打电话到110指挥中心陈主任那里,说要告我们诽谤桂某,好在这篇稿件发表前经过局领导把关,不然我真是百口莫辩。

  写稿以来,我一直听到的都是同事、朋友、亲人阅稿后赞许和鼓励的好话,桂某轮番轰炸似的几个电话,就像给了我当头一棒,这还是我第一次遭遇到这样的尴尬事。虽然问题的症结并不是出于我的大意,但是因为这件事情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新闻通讯员,真实就是新闻的生命;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事无巨细,求真务实,要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处事。只有做到这样,才能在群众的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作者:
徐海珍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1998 - 2006 cpd.com.cn,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公 安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本报地址:北京方庄芳星园三区15号楼 邮编:100078 电话:010-6763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