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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这么细?”


  2005年12月18日,我们中队在巡逻时,接到市公安局“110”指令:有人反映,市区××酒店有人贩卖毒品,你们去查一下。当时,我非常激动,这可是我穿上警服第一次去这种场合办案。我从小就对毒品走私十分憎恨,我的堂兄因为曾经染有吸毒的恶习,现在他们两口子还在闹离婚呢。

  赶到现场经过多方位观察,确定房间后,我第一个冲了进去,按倒犯罪嫌疑人就想狠狠打几下。这时,中队长走过来阻止了我,让我先在房间里仔细查找有关证据。最后,房间里的床单、被罩、沙发垫等可以拿的东西被我们包了一大包。回到队上,对从现场带回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取证后,中队长又安排我们对犯罪嫌疑人开始审讯作笔录。当时我想这可是我的强项了,我在部队机关是专门搞文字工作的,于是我很快对自己分管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询问,并作了笔录。可当笔录拿到中队长那儿时,他却说不合格,不但格式不正确,而且内容漏洞百出。当时,我就满脸不高兴,心想:笔录无非就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口述作个简单记录吗,还需要什么格式和内容要求,办案怎么这么细呢?

  今年3月份,宝鸡市公安局对我们新上岗的民警进行统一培训,课堂上老师除了照着课本给我们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外,还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就许多办案细节给我们进行了详细阐述。我这才明白:人常讲,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办案时,一定要谨慎细致,用证据说话,审问犯罪嫌疑人,对其每个事实的供述都必须认真记录,而且要有其确认永不反悔的文字和指印;在犯罪事实未确定前,不能盲目下结论,要和其耐心交谈,多贴近、多靠近,注意方式方法……一句话,“民警办案一定要心细,而且必须这么细!”

  

  

  

作者:
郭军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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