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为止,我从事人民公安报社记者站工作已经十年了。新闻是易碎品,十年里写过多少稿子,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更别说给别人留下什么印象、产生什么影响了。不过,
2004年我写的稿子中,还是有几篇在我们当地产生了点儿影响。其中一篇消息《民警何时不再背黑锅》,还被报社推荐参加了"中国新闻奖"的评选。这里,我给大家说说2004年我身边几个典型的发掘、开采经过。
首先,我给大家说说《西安:大案刑警是这样练成的》这篇报道的采写经过。这篇稿子发表于去年5月26日的《人民公安报o关注》版,这也是全国大练兵活动开展之后的第一篇深度报道。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主任郝宏奎教授在配发的点评里谈到,"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大案处的经验,为刑侦工作正规化建设展示了一个正确的方向,提供了一个典范;同时也为刑警大练兵活动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具有鲜明专业特色和时代特点的蓝本,完全符合公安部提出的'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大练兵原则,体现了从警种岗位特点和实际工作出发进行练兵的精神。"
其实,这篇报道的主题并不是我采访的初衷。2004年4月初,西安市公安局里召开了一次全局政工会议,刑侦局副局长兼大案及反恐侦查处处长张健康在会上作了政治思想工作的发言。分组讨论时,一些分局的政委感叹地说,大案处没设政委,思想政治工作能搞得这样好,让我们这些政委感到汗颜。顺便得说一下,大案处成立之后连续破获多起大案要案,受到广泛好评。能不能从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总结一下大案处的经验,写一篇新闻稿子呢?领导给我派了这么个活儿。
到大案处采访,起初我听到的话题差不多都是关于"酸甜苦辣"的。大队长们都在说处领导如何以身作则。比如,一年365天,张健康能休的节假日时间绝对不超过一周。在侦破2004年8月7日西安图书大厦爆炸案期间,专案组曾经冒着泥石流冲断道路的危险,开进凤县铅锌矿区。因为是铅锌矿,矿区的水质很成问题,铅含量超过正常标准15倍。就在这种情况下,大案处的领导和全体民警一起,一直坚守在山里,张健康呆了整整45天,直到案件告破。说到吃苦耐劳,从领导到每个侦查员,大案处差不多每个人身上都有许多故事。可是,天下刑警破案,谁能不吃苦呢?这是西安的特点吗?民警们说得较多的另一个话题是装备待遇。可是,我从新闻的角度看,这些都不能成为让全国同行信服的经验。
大案处究竟有什么绝活儿呢?深入采访下去,我听说了"课题组"这样一个概念。大案处结合破案需要,成立了许多课题组,
"缺什么,补什么",课题组由最初的18个已发展到了25个;此外,大案处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来自基层的大案研究室,又通过研究室的老同志,联系了一批社会上有很高造诣、对侦查破案有很大帮助的老专家。
经过和报社编辑的沟通与协商,我决定就写"课题组"、"研究室"和"专家组",把西安警方的"绝活儿"亮出来。
采写这样一篇稿子,就能看出咱们公安记者与其他媒体记者的不同之处,而这也正是我们报纸的独特价值所在。我有过派出所、刑警队的工作经验,看问题常习惯于用一个普通警察的眼光去看,这不仅仅是说不说外行话的问题。写到大案处的一些做法,我就可以做一些横向与纵向的比较。因为经常到处采访,我接触过很多刑警,刑警的不同部门、不同业务口我都知道,可以横向比较;因为我自己也在刑警队当过侦查员,我又可以把大案处的作法与我过去的经历作比较。这样写出的东西,就有比较真切的感受。能让自己信服,也就更能让别人更信服一些。
熟悉公安工作,也有警察的眼光,可没有新闻的敏感,同样也不能写好新闻稿件。工作通讯绝对不同于先进经验材料。材料要求面面俱到,生怕遗漏什么,而工作通讯说到底仍是新闻稿件,满山遍野的鲜花,可能只采其中最鲜艳的那一朵。我的这篇报道成稿后,就只字没有"领导以身作则"以及但凡写刑警都少不了的那些"酸甜苦辣",掏的都是"干货"。此外,我还特别注意了语言上的通俗易懂。毕竟,报纸面对的是普通读者,而不是专家。满满一版的工作通讯,极容易流于枯燥,让人看不下去。我写的毕竟不是论文,要让普通读者,特别是公安民警能看得进去,就得想办法把枯燥的内容用最好懂的语言传递出来。比如,说到"课题组"的作用,我在文中就使用了"新产品说明书"的说法。"时间一长,每个大队就都有了方方面面的小专家。就好比一份新产品的说明书,要写清楚说明书不易,可要看懂就容易得多;而如果有人专门给你讲操作要领,那就更简单。通过大队里的小专家,大伙儿的眼界就开阔多了。再到下面分县局指导工作,一个年纪轻轻的探长,就敢在专案会上侃侃而谈。"
说实话,大案处这组稿件我写起来还是费了挺大劲的,因为我所涉及的这几个方面,都没有任何现成的稿件可以借鉴。课题组方面,大案处只有一张表格,显示谁负责什么课题;大案研究室几位老同志虽然在不停地研究,但他们并没有研究过自己;外聘专家更是一个松散的结构,想采访他们,都得到不同的单位去找。一些工作,大案处并没有认真总结,更谈不上提炼。比如被郝宏奎教授肯定的"对群众路线的新演绎",就是我在采访中提炼总结出来的。关于"课题组",我原来的题目是:《课题组:大案处如此磨刀》。因为要贴近"大练兵",编辑改为"大案处如此练兵"。其实我认为,要说生动形象,"磨刀"可能更好点儿。
这篇工作通讯完稿于2004年"五·一"前,当时,大练兵活动已经开始。西安大案处的"三练三能"、"六精通"等做法跟公安部的要求完全相符。经过报社业务专题部的悉心编辑,这篇《西安:大案刑警是这样练成的》及时见报,成为大练兵活动开始后的第一个典型报道。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董军在报纸上做了很长的批示,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的《大练兵简报》都全文转发了此文。宁夏等地公安机关的大练兵办公室也组织学习了这篇文章。后来,我听说,这篇报道刊发之后,在省外一些地方的分、县局公安机关都搞起了"大案研究室"。
这以后,西安市公安局不少部门、分县局都找过我,让我去把他们的经验、特别是大练兵方面情况也总结总结。而且,有大案处这篇稿子在前头放着,大伙儿的胃口吊得挺高,期望值都是一个整版,就好像《人民公安报》是我家办的一样。那段时间,大练兵活动如火如荼,但见诸报端的,多是各地领导如何带头、民警如何吃苦耐劳、挥汗如雨等。西安与全国同步,各单位都在练,但不见得有什么绝活儿。所以,我压根不敢瞎接活儿,为此,恐怕我还得罪了不少人呢。
七月中旬,我知道了莲湖分局正在开展执法大练兵。所谓执法大练兵,就是选择了莲湖分局近年来十个行政应诉的案例,通过局域网,将这些发生在分局内部的典型案例以及要讨论的问题陆续在网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收回各派出所及业务大队讨论后的答卷,进行评比打分,然后再公布标准答案和下一个案例,"以案议案"。因为案例均出自自己身边,各所、队长们就有了很大压力,生怕自己单位的案例成了反面教材:原先没把诸如写错别字、单人审案、材料不及时归档等当回事儿的民警,通过案例讨论发现,这些"小节"居然会造成程序和实体上的违法,因此也深受触动。
民警的外在形象当然重要,但是,老百姓和警察打交道,感兴趣的主要是民警执法的水平如何。如果您执法水平不行,即使您是个好人,正步也踢得特好,人家也不会说您什么好话。莲湖分局"以案议案"的案例一,就是同一个人,为同样一件事儿,七年前后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来:七年前,当民警伸张正义,为他讨回工资时,这名农民工十分感激地给派出所送来锦旗、感谢信;七年后,他却又一纸诉状将派出所所在分局以"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为由告上法庭,原因是民警当初处理他的工资事件时没有留下文字记录,至使他在与工地负责人打官司时败诉。由此可见,随着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将随时面临考验。因此,我觉得,莲湖分局的执法大练兵是有的放失,特别是回答了大练兵活动向何处"深入"这一问题。
由于执法大练兵专业性比较强,我还是选择了报社业务专题部的《人民公安报o关注》版作为合作对象。经过和报社的多次沟通,我从莲湖分局如何开展执法大练兵、执法大练兵给民警办案造成怎样的影响等方面展开了采访、调查。完稿后,还请我一位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当审判长的同学就基层公安机关办案中容易引起行政诉讼并且败诉的案件类型谈了自己的看法。这篇《莲湖执法大练兵:胸中有棋好博弈》被报社业务专题部特意安排在去年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议召开的当天刊发。青岛那边开会的厅局长人手一张《人民公安报》。西安的董军局长看了后十分激动,专门从青岛给莲湖分局王新胜局长打来电话,向他表示祝贺。后来见了我,董局长也特意说了些客气话。
2004年里,我发掘的最后一个典型,是临潼分局的华清派出所。华清派出所的工作量在分局13个派出所中处于绝对领先状态,年接警量占分局二分之一,破获刑事案件占全分局的三分之一。这样一个地处闹市的派出所,一年中接警3700多次,却没有一例群众投诉。从公安部到地方各部门乃至媒体记者,近几年来无数次明查暗访,从来没有揪到这个所任何小辫子。相反,在分局已经有了一个一级派出所之后,华清派出所仍以绝对优势占去了全市仅有的六个一级派出所中的一席。一年中,共有省内外100多个派出所前来取经。那么,这个派出所究竟有什么真经呢?我觉得,这就应当是我来做的工作。11月初,采访中我发现,这个派出所在一些细节、小事儿上做得特别到位。就像人们注重生活质量一样,这个派出所对民警们这个共同的家经营得极其考究,既干净、整齐,又颇具人文情调。比如,所里不允许民警洗完衣裳随意挂出房间,像部队一样,必须挂在指定的晒衣场,晒衣场的凉衣绳用钢丝绷得笔直,并且套着塑料管,怕铁锈将衣服弄脏;比如民警的玻璃板下,一张孩子的照片都不允许放;而餐厅里却没有张贴什么"就餐须知",而是挂着几幅装饰画,很有西餐厅的情调。还有,除了整洁,这个闹市中的派出所居然还十分安静。经采访发现,所里为降低噪音、不扰民,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于是,我写出了通讯《华清派出所:精品内务"净"中"静"》。后来,这篇稿子标题被改为《注重细节
赢得口碑》,刊发在《人民公安报》11月13日的头版头条上。文章见报后,陕西省、西安市公安机关的《大练兵简报》再次予以全文转载,董军局长又在报上批了字儿,要求全市的派出所都要学习华清所的经验。
另外,顺便说一下,我在写的上述稿件,只字都没提过董军局长的大名。写稿过程中,我也没有故意对采访对象进行过拔高过,尽管有时候连被采访单位领导都嫌稿子太素,明确要求我做一点拔高。我觉得,这就是我作为公安记者与宣传干部的不同之处,尽管我们这些记者站记者和宣传干部吃的是一个娘的奶。在叙述新闻事实过程中,我始终尽可能地做到客观面对,不说过头话,也不讨好谁。比如,今年四月份我写过的一篇关于未央区草滩地区"治安承包人"的稿子。说实话,本地媒体已对此事作过多次报道,但差不多没有一篇涉及到这一新生事物不足之处,都是一片叫好声。而我除了写了它好的一面,专门用三分之一的篇幅写到治安承包人目前面临的困惑。不过,这篇并不一味吹捧的稿子却挺受欢迎,当地几家媒体相继刊出,其中《西部法制报》还发在了头版头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