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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国将全面推行失业保险
我国将用二至三年时间基本解决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并在2005年基本完成从下岗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过渡的并轨任务。
从2001年开始,我国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并轨,企业新的减员,由企业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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