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4年春节期间,该省共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致人伤亡事故18起,伤亡27人,多数是因燃放违禁、劣质及超标准、超剂量烟花爆竹所致。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禁打击力度,对从事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张涤非 温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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