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电子版>>人民公安报>>第一版


吉林焚烧两千件烟花爆竹


  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将收缴的2000余件违禁、劣质爆竹全部予以公开销毁。

  据统计,2004年春节期间,该省共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致人伤亡事故18起,伤亡27人,多数是因燃放违禁、劣质及超标准、超剂量烟花爆竹所致。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禁打击力度,对从事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张涤非 温小莹)

  

  

  

作者:
张涤非 温小莹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1998 - 2001 cpd.com.cn,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公 安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本报地址:北京方庄芳星园三区15号楼 邮编:100078 电话:010-6763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