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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玉海:打基础树形象上台阶


  秦玉海,1953年3月生于黑龙江泰来,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1971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书记,中共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焦作市委书记。2004年1月,任河南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记者: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二十公”精神的第一年。河南省委又提出,河南的发展要走在中西部地区的前列,实现中原崛起,这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河南省公安机关在总体工作上有什么打算?

  秦玉海:我是今年到公安厅工作的,这些天来,我又反复学习了中央的《决定》和“二十公”精神,结合省委提出的实现中原崛起和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省的奋斗目标,公安厅党委确定了“打基础、树形象、上台阶,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这一工作思路。

  “打基础”,就是要着眼于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全面加强公安系统的各项基层基础工作,为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水平打好根基,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有力的支持、有效的保障和良好的服务。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基层派出所建设。要把派出所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抓住贯彻中央《决定》和“二十公”精神这一难得机遇,把派出所建设成为保一方平安的战斗堡垒。二是公安情报信息网络建设。逐步构建起以高科技为依托,融各警种、各部门于一体,内外结合、高效运作、灵敏畅达的情报信息网络。三是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证公安工作顺利进行的最基本的工作制度和队伍管理制度。

  “树形象”就是要树立起公安队伍忠诚之师、威武之师、仁义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上台阶”就是要围绕工作目标,全省公安机关各个方面的工作都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提高,上一个新的台阶,开创新的局面。这个总要求有四个层次:一是方方面面的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都要在原有基础上有一个新的提高;二是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的水平;三是以侦破命案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推动整个公安保卫工作;四是通过开展“从严治警、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使全省公安系统执法为民的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记者:目前,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已经拉开战幕。河南提出“力争命案必破,挂牌全破”的目标,请问河南省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完成这一艰巨任务。

  秦玉海:“力争命案必破,挂牌全破”绝不是一句轻松的承诺,而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

  目前,河南全省的命案侦破攻坚战已经全面打响,厅党委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命案侦破机制,凡死亡一人的命案,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承担侦破之责;凡死亡两人以上的命案或杀人碎尸、杀人焚尸、爆炸杀人、持枪杀人、投毒杀人等命案,省辖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迅速赶到现场,承担组织侦破之责;对于在全省有影响的恶性命案,省公安厅分管领导和刑侦总队的负责人要赶往现场,履行指导侦破之责。

 对2004年新发生的命案,力争发一破一,不留积案。对纳入全国会战的未破杀人积案,要逐案成立专案组,逐案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定奖惩开展侦破工作。同时,我们厅党委还要求各地要把“打黑除恶”作为推动命案侦破攻坚战的重要措施,以派出所为单位逐乡逐村逐街道对黑恶势力进行彻底排查,层层落实“打黑除恶”责任制。今后凡有黑恶势力,包括村霸、街霸、路霸、市霸等,在一个地方长期作恶不能打掉,或被上级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组织力量打掉的,派出所长要就地免职,责任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公安局长要引咎辞职。各级公安机关的一把手是命案攻坚战的第一责任人。

  攻坚战期间,我们省公安厅将实行命案侦破情况通报制度,一月一通报,两月一排名,并将战果抄送各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把命案侦破攻坚战的成绩作为省公安厅对省辖市公安局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任用挂钩。

  记者:在您第一次主持召开的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提出要在全省公安系统推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而且,我们还注意到,您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要严格落实责任制。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打算。

  秦玉海:我们厅党委决定,今年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是逐级推行、分级管理。公安厅对各省辖市进行目标管理,各省辖市对县市区进行目标管理。通过横向的、纵向的比较来综合评定各地的工作。二是建立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目标管理体系,做到以量化目标为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量化要具体,定性要准确。既要有体现当前工作的目标,又要有反映长远建设的目标。三是把目标管理与用人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重政绩、重公论、重关键问题和紧要关头的表现,根据干部的表现和考评的结果,区别对待,公正用人。

  有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就要抓落实,落实不到位,就要追究责任。为此,我们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一要围绕目标抓落实。目标确定之后,就要按照这个目标逐步向前推进,把我们确定的目标真正落到实处。二要明确责任抓落实。要把每项工作任务、每个工作目标逐级、逐层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领导、每个民警,把责任分解到各位厅长、局处长,每件事情由谁来管,每个人负什么责任,都要清清楚楚。三要通过执行纪律抓落实。坚持从严治警,做到队伍管理从严,工作要求从严,警容警风从严,执行纪律从严。四要运用典型抓落实。既要善于发现工作做得好的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指导面上的工作;同时又要敢于抓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五要态度坚决抓落实。凡是我们党委研究决定的事情,凡是我们确定的工作,必须以坚决的态度落实好。要知难而进,不能因为有困难就动摇我们抓落实的决心。

  

  

  

作者:
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秦玉海 本报记者 邓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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