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网民张某在网上向一个叫“陈颖”的人订购了一部手机,并向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2100元,一个多月过去了,仍未收到手机,遂向警方报案。后经警方侦查破案,原来是“陈颖”在网上发布虚假低价手机交易信息,待网民将购机款汇到其指定的账号上之后,他不给货,而是异地将钱取走。网民李某的遭遇则不一样,他通过网上交易以五万元购得了一辆二手车,因李某认为价格便宜,在对方没有出具正规发票的情况下,仍然把车开回了家。不曾想不到一个星期,警察就传唤了他,原来他买的是被盗车辆。因购买来历不明的被盗车辆,李某受到了处罚。
警方提示:互联网使得买和卖都更加简便,但也为骗子提供了一座宝藏。网上消费的陷阱很多,有的交货延迟,一拖再拖,甚至发布虚假信息,使得网民在交款后如泥牛入海,收不到所购商品,有的购买到的商品与网上介绍的并不一样,质量大打折扣等等。
网络是个虚拟世界,为了防止落入消费陷阱,网民在消费前,可对其所标榜的公司开展必要的调查和查询,比如通过工商部门进行资质调查,以确定其真伪。在实际订购商品之前,要详细了解契约的详细内容,对于没有提供退换货款说明、隐私保护条款等足够信息的网站,应多加小心。要坚持正面交易,要求对方提供所售商品的有效证明,包括正规发票、生产厂家、维修卡等。对利用巨额资金或奖品诱惑网民的网站,应倍加警惕。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网络世界到处都有陷阱和荆棘,加强自身防范方可保你不上当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