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授:
我是一个网虫,我的QQ号和网名以及手机号码为众多网友熟悉。最近,有人在某网站发布了关于我的两个帖子,说我诚招一夜情郎,并公布了我的网名、QQ号及手机号码,使我遭遇了频繁的网络性骚扰,极大地败坏了我的声誉,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请问:遭遇网络性骚扰,如何诉讼维护权益?
李梅
李梅:
遭遇网络性骚扰,诉讼维权的关键在于证据。你应当首先对发布于某网络的两个帖子申请证据保全,以免帖子被删除后失去调查的线索;随后,可要求发布帖子的网站提供信息发布者的IP地址等情况,若该网站拒绝提供则可申请有关部门依法调取;根据信息发布者的IP地址等情况再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或许可以锁定信息发布者。此外,发布此恶意帖子的人一般是熟悉你的人,其动机不外乎跟你有过节以此相报复,或者纯粹是一种恶作剧,发帖人发帖后可能将自己的行为告知他人,因此,沿此条线索亦可能搜集到一些证据。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