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毅
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应当高度概括公安行业特色和人民警察职业伦理之内涵,集中展现人民警察精神风貌、职业追求和共同愿景。
一种职业的核心价值观,首先要得到职业内部全体成员的认同,成为共同的理想追求和为之奋斗的目标,起到规范行为、凝聚力量的作用。同时,还需在社会上引起普遍认可,形成大众对该职业的深刻认知,产生对该职业的好感与尊敬,进而衍生出对该职业的支持和监督。
笔者以为教师和医生的核心价值观的提炼值得借鉴。如“教书育人”,集中提示了教师的职业行为特性和职业追求的终极目标,它所引领的是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传道授业解惑等价值观;而“救死扶伤”则将医生行医的目的和职业本质要求表达得清晰鲜明,“救死扶伤”背后可以用治病救人、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等内容来诠释。
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行为道德规范层面还是从组织文化建设层面表述,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可以高度概括为“忠诚、服务、公正”。我认为,这六个字,是人民警察价值观体系中的一条主线、一个根本和一项基准,是人民警察这一光荣职业群体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最牢固的精神支柱。
一条主线即是“忠诚”。《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人民警察要“忠诚于党”,后面引领的内容是“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人民警察誓词”则提出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诚”蕴含着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是我国警察区别于世界上任何一国警察的鲜明标志,可以说,“忠诚”已凝聚为中国警察最高的价值认同;同时,“忠诚”也传递着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勇于牺牲的职业精神与警察荣誉。
一个根本即是“服务”。不论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中的“服务人民: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还是“人民警察誓词”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表述,都从根本上揭示了我们这个职业的价值取向,它与党的宗旨一致,体现了人民警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警队特色。为人民服务是从“马天民”到任长霞一代又一代人民警察用青春和热血积淀而成的宝贵的职业精神财富,纵观近年来公安工作改革和现代警务机制架构,解析“大接访”、“大走访”、“警民恳谈”、“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等活动的倡导用意,“服务”已成为人民警察最鲜明的职业行为,体现的是“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民生警务理念。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为民”从意向上是非常好的,但与“忠诚”、“公正”的语素构成不一样,为了语言的结构整齐还以“服务”为好。
一项基准即是“公正”。对于警察这个行当而言,“公正”概括的是“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和“清正廉洁”等内涵。“公正”既是社会转型期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的利益诉求,又是中华民族法制文化之传承。“公正”与“服务”相呼应,“公正”是警察执法水平衡量的基准,是老百姓对我们执法活动评价的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