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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暑假已经过去半个多月,孩子暑假期间的交通安全问题又摆到家长面前。据义乌市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市已发生涉及12岁以下儿童的事故15起,比去年同期上升87%,死亡2人,受伤12人,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货车底下抱出个小女孩
[案例回放]去年7月20日晚,义乌市上溪镇驾驶人余某驾驶满载饮料的五菱双排小货车从秀禾小区到宏迪路。19时许,当车子途经秀禾小区19幢附近地段时,因右边在拆房子,余某眼睛向右边看了一眼。不想回过头来,却看到一个小影子被车子“吞”没,边上有人大喊停车。众人七手八脚将小货车抬起,从小货车底下抱出小女孩,所幸受伤的小女孩没生命危险。经交警调查取证,认定余某因超载,在居民区内行驶未查看前方情况麻痹大意,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点评]在本次事故中,驾驶人余某的麻痹大意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余某也为此付出了8000余元的代价。时至今日,那无辜小女孩的手臂皮肤部分尚未痊愈,到杭州医治了好几次,事故阴影在她的心里久久挥之不去。
义乌市是市场大市,巨大的物流造就出大批货运驾驶人。他们工作相当辛苦,有时还要身兼装卸工。但面对错综复杂的交通环境,再辛苦都不能马虎,一定要仔细观察路况小心谨慎行车。小孩在居民区内行走,要有监护人带领并监护,不能乱跑。
表哥带表弟买菜摔了
[案例回放]去年8月14日11时,来自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虞某驾驶小轿车到义乌中学办事。11时30分许,虞某驾车从义中出来,在义中路沙家浜饭店门口路段,发现开过了头。虞某马上掉头,不想与边上行驶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从孔村出来准备到九联菜市场买菜的摩托车驾驶人李某与表弟双双摔倒。所幸表弟只是皮外伤,只不过当时吓得够呛,李某却伤筋动骨没痊愈,现已回到广西老家疗伤。
[交警点评]在划有双实线的道路上不能掉头,这一点作为驾驶人都懂。但有时可能因种种原因违禁了,结果酿成了事故,虞某也因此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年轻的李某,明知表弟还未满12岁,也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摩托车后座不能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之规定,仍然将表弟带上一起去买菜,未能确保安全,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睁着眼睛迷糊累及小孩
[案例回放]去年8月29日,许多适龄小孩都要准备上学。这天,开化县人汪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儿子到廿三里某小学办理报名手续,随后,均未戴头盔的父子俩骑车到某袜厂的工地看看。在稠廿线皇冠制衣厂地段,汪某见对面一辆轿车朝他斜穿过来,以为是认识的人或朋友来打招呼,汪某就停车等候。孰料,斜穿过来的轿车丝毫没停车迹象,倒把毫无防备的汪某的摩托车撞倒,小男孩因颅脑合并胸腹部损伤不幸身亡。轿车驾驶员虞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赔偿各种费用共20万。
[交警点评]在这起事故中,虞某一时迷糊导致了死亡事故的发生,令人扼腕而叹。夏季天气炎热,在中午时间段,一般人都有昏昏欲睡的习惯,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把好关,坚决杜绝疲劳驾驶。
事故受害方汪某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摩托车后坐搭乘不满12岁未成年人,且父子俩均未戴头盔,这些都加重了事故的后果。
据了解,假期孩子事故多发,一是孩子出行频繁且交通法律意识参差不齐。许多孩子从偏远地区的老家来到车水马龙的义乌,巨大的反差令其一时不能适应。二是监护人麻痹大意,特别是监护人驾驶摩托车易违反“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儿童”的规定,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也较多,留下安全隐患;三是驾驶人对孩子这个特殊群体关注不够。
为避免交通事故伤害孩子,就家长而言。特别是农村及外来建设者家长,工作再忙再累,千万别忘为孩子的安全,自觉遵守“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儿童”的规定。另外全社会都要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平安成长的空间,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行车中看到孩子,要照顾其活泼好动之特点,自觉做到先看、先慢、先让、先停,以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义乌市公安局 陈正明
朱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