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获悉,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强政法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近期,将开展全国部分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此次试点涉及25所政法院校,将为山西、内蒙古等14个中西部省(区、市)的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培养5160人。
据介绍,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到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25所政法院校学习,分别按专科、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等层次培养,毕业颁发相应高校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相应学位。在校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补助费用,由国家负担。
报名工作将于7月18日8:00至7月24日18:00时进行,考生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及各试点省(区、市)人事部门网站查询招考公告、招考职位、招考数量、报考的资格条件、培养学习的政法院校、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以及相关的招考政策等内容。(宗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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