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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不易“过度防卫”
2008-07-07 00:00:00 来源:警察网
  追溯暴力抗法的源头因由,从其情理分析,组建“城管警察”行为类似于一种“过度防卫”。被执法监管的小商小贩,多数生活窘迫,靠小本经营为生,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一边是小商小贩的生存困境,一边是城市的美化整洁,孰轻孰重?当生存的来源受到执法的威胁,而游击战术也只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时,生活的压力和精神的压抑容易导致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

  笔者认为,针对这个问题,应该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找准问题产生的源头,以利于民生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宗旨,解决矛盾纠纷。对小商小贩们加强管理和疏导的同时,更要帮助其解决就业困难问题,这才是治本之策。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中明确提出的:政府对待小商小贩不应一味的围追堵截,而应该给他们提供适当的空间。一旦该条例通过并颁布施行,将有条件地允许小商贩占道经营,这将有利于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

  刘健勇/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

  

  

作者:

刘健勇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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